Original Vietnamese content is translated by LaoDongAI
自2026年9月10日起,企业利用职业培训的名义牟取暴利,将被处以最高1.5亿越南盾的罚款,并被勒令向国家预算缴纳非法所得。 图片:成仙
自2026年9月10日起,企业利用职业培训的名义牟取暴利,将被处以最高1.5亿越南盾的罚款,并被勒令向国家预算缴纳非法所得。 图片:成仙

如何利用职业培训的名义牟取暴利?

Nam Dương (báo lao động) 01/08/2026 07:53 (GMT+7)

读者tridungxxx@gmail提问:企业利用职业培训的名义牟利,将如何受到处罚?

《劳动报》法律咨询部门答复:

第20条第2款,第283/2026/NĐ-CP号议定书规定了在劳动、社会保险、越南劳动者根据合同出国工作的行政处罚(自2026年9月10日起生效),规定如下:

2. 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用人单位处以5000万至7500万越南盾的罚款:

a) 利用职业教育、职业培训的名义谋取私利或剥削劳动力,或诱骗、强迫学习职业、练习职业的人从事非法活动;

b) 招募 14 岁以下的人来学习职业,练习职业,但法律允许的职业和工作除外;

c) 招聘人员进修,为自己工作,进修期限超过3个月。

第283/2026/NĐ-CP号议定第20条第3款c点规定了补救措施

c) 责令用人单位向国家预算缴纳因违反本条第2款a项规定而获得的不法利益;

第283/2026/NĐ-CP号议定第7条第1款规定了对多次行政违法行为的罚款额度和适用原则,如下:

1. 本法令第二章、第三章和第四章规定的行政违法行为的罚款是针对个人的罚款;但以下情况除外:第8条;第9条;第10条第3款;第19条第3、4、5、6款;第36条第2、4款;第37条第1款;第38条第1、5、6、7、8款;第42条第3款;第48条第6、11款;第49条;第50条第1、2、3、4、5、6、7、8款;第52条第1、2、3、4、5、6款;本法令第53条第4款是针对组织的罚款。对组织的罚款是针对个人的罚款的2倍。

因此,从2026年9月10日起,企业利用职业培训的名义牟取暴利,将被处以最高1.5亿越南盾的罚款,并被勒令向国家预算缴纳非法所得。

法律咨询

请拨打法律咨询热线:0979310518;0961360559,以获得快速、及时的答复,或向我们发送电子邮件:tuvanphapluat@laodong. com. vn以获得答复。

在此处查看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