谎报真相以领取失业保险,被罚款高达200万越南盾
读者 quocdungxxx@gmail. com 提问:劳动者虚报信息以领取失业保险会被罚款吗?
《劳动报》法律咨询部门答复:
第47条第1款,第283/2026/NĐ-CP号议定书规定了劳动、社会保险、越南劳动者根据合同出国工作的行政处罚(自2026年9月10日起生效),规定如下:社会保险
1. 对有下列违规行为之一的劳动者处以100万至200万越南盾的罚款:
a) 申报不属实或修改、涂改、歪曲与缴纳、领取社会保险、失业保险相关的内容,但尚未达到追究刑事责任的程度;
b) 劳动者在提交失业救济金申请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未按规定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报告就业情况;
c) 正在领取失业救济金的人,在属于下列情况之一时,未按规定通知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有工作;履行兵役义务、参加人民公安、常备民兵的义务;每月领取养老金;学习期限超过12个月。
因此,从2026年9月10日起,劳动者虚报信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可能根据上述规定被处以高达200万越南盾的罚款。劳动者
法律咨询
请拨打法律咨询热线:0979310518,以获得快速、及时的答复,或发送电子邮件至:tuvanphapluat@laodong. com. vn以获得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