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泄露公民身份造成损失,被罚款高达2000万越南盾
读者 vuthaixxx@gmail. com 提问:故意泄露个人身份证号码,给相关机关、组织、个人造成损失,将如何处罚?
《劳动报》法律咨询部门答复:
2025年《个人数据保护法》第4条第2款a点规定,个人数据主体有义务保护自己的个人数据。
第420条第1款a点,第330/2026/NĐ-CP号议定书规定了在网络安全和个人数据保护领域的行政处罚(自2026年8月19日起生效),规定如下:对以下行为之一处以1000万至2000万越南盾的罚款:故意泄露、丢失个人数据,影响社会秩序、安全或损害相关机关、组织、个人。
第356/2025/NĐ-CP号议定书第3条第7款规定,基本个人数据目录包括:电话号码、个人身份识别号码、护照号码、驾驶执照号码、车牌号。
2023年《身份证法》第12条第1款、第3款规定如下:
1. 越南公民的个人身份号码是国家人口数据库为越南公民建立的由12位数字组成的自然数序列。
3. 越南公民用于发放身份证、在国家人口数据库和国家数据库、专业数据库、国家数据中心和公共服务门户网站、行政手续处理信息系统中获取公民信息的个人身份号码。
因此,从2026年8月19日起,故意泄露公民身份证号码、给相关机关、组织、个人造成损失的人可能被处以高达2000万越南盾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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