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社会养老金的权利
读者 khanguyenxxx@gmail. com 提问:当符合领取社会养老金的条件时,根据现行规定有哪些权利?
《劳动报》法律咨询部门答复:
2024年《社会保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正在领取每月社会养老金的人,根据关于医疗保险的法律规定,由国家预算缴纳医疗保险,死亡时,组织和个人负责丧葬,将根据关于老年人的法律规定获得丧葬费用补助。社会保险
第176/2025/NĐ-CP号议定书第3条规定了社会养老金的标准如下:
1. 本法令第2条规定的对象每月可领取50万越南盾的社会养老金。
本法令第2条规定的对象同时属于每月领取社会救济金的对象,则可享受更高的救济金。
2. 根据经济社会条件、预算平衡能力、动员社会资源,省人民委员会向同级人民议会提交决定,为领取社会养老金的人提供更多支持。
第31条第1款,第335/2026/NĐ-CP号议定书修订了第176/2025/NĐ-CP号议定书第3条第1款,也规定每月提高社会养老金540,000越南盾/月。
因此,符合领取社会养老金条件的人员每月将获得54万越南盾的补助金,并获得由国家预算缴纳的免费医疗保险卡,去世后,办理丧葬的人将按照规定获得丧葬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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