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riginal Vietnamese content is translated by LaoDongAI
公民对优先购买社会保障房的资格表示质疑。图片:如夏
公民对优先购买社会保障房的资格表示质疑。图片:如夏

建设部解答优先购买社会住房的问题

THEO CỔNG THÔNG TIN CHÍNH PHỦ 01/09/2026 08:32 (GMT+7)

建设部刚刚回答了公民关于对有功人员及其亲属购买、租赁社会保障性住房的对象和优先顺序的疑问。

在政府门户网站上,一位公民问道:

T.T. N女士的父亲是一名伤残军人。N女士也正在享受受化学毒剂影响、丧失劳动能力、在生活中自力更生的人的待遇,并有2003年县人民委员会的补助决定。

此前,当N女士提交购买社会保障性住房的申请,并附有因化学毒剂影响而享受福利的决定时,开发商表示,她必须到社人民委员会申请残疾证明才能被列入优先考虑范围。

N女士到社人民委员会申请,得到的答复是,由于她的决定由县人民委员会颁发,并且她正在享受橙剂待遇,因此无法颁发,而橙剂待遇高于残疾人。N女士问道,开发商要求她到社人民委员会申请确认书是否正确?为什么她获得的补助金与残疾证明相当但未被接受?

建设部对此问题的答复如下:

在国会常务委员会2020年12月9日关于优待对革命有功人员的第02/2020/UBTVQH14号法令第3条第1款中规定:

1. 对革命有功的人包括:

a) 1945年1月1日之前的革命活动家;

b) 1945年1月1日至1945年八月起义期间从事革命活动的人;

c) 烈士;

d) 越南英雄母亲;

d) 人民武装力量英雄;

e) 抗战时期的劳动英雄;

g) 伤残军人,包括1993年12月31日之前被确认的B类伤残军人;享受伤残军人待遇的人;

h) 伤残军人;

i) 遭受化学毒剂感染的抗战活动家;

k) 从事革命、抗战、保卫祖国、履行国际义务的人员被敌人逮捕、监禁;

1) 民族解放、保卫祖国、履行国际义务的抗战活动家;

m) 帮助革命的功臣。

在第02/2020/UBTVQH14号法令第3条第2款中规定:

“对革命有功之臣的亲属包括生父、生母、配偶、子女(亲生子女、养子女)、抚养烈士的功臣”。

关于住房的法律规定了10类享受社会保障性住房支持政策的对象,其中包括“对革命有功人员、烈士亲属,属于根据《对革命有功人员优惠法令》的规定获得住房改善支持的情况”(2023年《住房法》第76条第1款),以及在购买、租赁、租赁购买社会保障性住房时,该群体享有优先顺序(2023年《住房法》第79条第1款d项)。

根据上述规定和N女士提供的信息,N女士是对革命有功人员的亲属,不属于2023年《住房法》第76条第1款规定的对象。

为了购买、租赁、租赁社会保障性住房,公民必须符合2023年《住房法》第76条、第78条和政府2024年7月26日第100/2024/NĐ-CP号议定第29条、第30条规定的对象和条件(住房和收入),该议定详细规定了关于社会保障性住房发展和管理的《住房法》的若干条款(已在政府2025年10月10日第261/2025/NĐ-CP号议定和政府2026年2月9日第54/2026/NĐ-CP号议定中进行了修订和补充)...

建议您研究上述规定,并将其与您的情况进行比对以执行。

在此处阅读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