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学校医务人员辞职、精简编制的情况
如果三年内学校会计、医务人员不符合标准,则实行辞职或退休制度,精简编制。
该内容已在政府关于实施省级、乡级公立幼儿园、中小学、成人教育、职业教育机构整顿时,对校长、主任、副校长、副主任、教育支持人员的结构、数量和若干政策的第37/2026/NQ-CP号决议中规定。
对学前教育机构、普通教育机构、继续教育中心的教育支持人员包括:为教育机构共用安排的会计、文书、出纳等职位。
此外,还有设备、实验、图书馆、教务、学生咨询、残疾人教育支持、信息技术(或政府管理)、学校医疗等职位。
根据规定,校长、校长、副校长、副校长、教育支持人员的结构和数量安排必须在2026年9月30日之前完成。
自本决议生效之日起三年(36个月)内,教育支持人员必须满足新工作岗位要求的培训、进修、专业技能等标准;如未满足,则按照法律规定办理离职或退休、精简编制,但必要时由上级直接审查决定。
按照规定,整理后剩余的教育支持人员数量将按照第154/2025/NĐ-CP号议定书的规定解决精简编制政策。
省人民委员会决定根据其权限分配公务员编制;指导调整、配置、调动、调动教育公务员以及安排、配置或兼任教育支持人员职位,以纠正当地教师、教育支持人员过剩、短缺的情况,使其符合教育机构的规模和实际情况,确保符合教育培训部的指导方针中的工作人员数量定额。
同时解决受教育机构调整影响的校长、主任、副校长、副主任、教育支持人员的政策制度。
此前,政府总理刚刚颁布了第973/QD-TTg号决定,日期为2026年6月1日,批准了2026-2035年校园健康计划,旨在加强对儿童、学生、大学生的健康保护、护理和管理工作;建设安全、健康、友好的教育环境,为全面发展身心,提高未来人力资源质量做出贡献。
该决定的目标是到2030年,100%的寄宿学校、残疾人学校和教养院将按照规定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学校医务人员。
100% 的大学、大专、中专教育机构都有符合专业要求的学校医务人员。
在8月11日在河内举行的“携手,为健康的越南创造未来”研讨会上,教育与培训部学生司司长黄德明博士表示,2019-2025年期间,专职学校医务人员仅占50.7%,其中约30%具有医疗专业知识;按照新规定接受专业培训的比例仅为38.5%。只有80%的教育机构设有独立的医务室,配备了足够的急救设备和必需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