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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闭幕式。图片:杨江/越通社
第十四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闭幕式。图片:杨江/越通社

第四十四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知

. 25/07/2026 13:52 (GMT+7)

根据全体工作计划,第十四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2026年7月20日至7月24日在河内首都举行。 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同志主持并发表了开幕词和闭幕词。

在会议上,在审议和讨论了政治局的呈文和报告后,中央委员会高度一致地同意了关于建设党、政治体系、发展和保卫国家的许多重大主张和政策。

1. 通过以下文件内容:

关于执行党章的规定(关于修订和补充中央委员会2026年4月8日关于执行党章的第20-QĐ/TW号规定)继续完善关于党组织模式的体制和法律;符合改革领导方式的要求,提高党的领导、执政能力和战斗力,满足国家在新阶段快速、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关于执行《党章》的规定继承了第20-QĐ/TW号规定的具有法律和实践价值的内容;修改和补充属于其权限范围内的真正必要的内容,以运作与政治体系组织机构模式同步、统一的党组织模式,以及从中央到基层的数字化转型要求;重点调整各级党委、党组织的名称、职位、权限、工作关系,按照全党新模式。

——第十四届中央委员会关于党员不得做的事情的规定(取代第十三届中央委员会2021年10月25日第37-QĐ/TW号规定)有助于完善早期识别、及时制止违规行为的依据,提高检查、监督、执行党纪工作的效力和效率,特别是对于在网络空间、数字化转型和组织机构调整过程中出现的新违规行为;同时,它也是加强预防和打击腐败、浪费、消极行为、保护敢想敢干的干部,为了共同利益的重要工具。

继承第37-QĐ/TW号规定中仍然适用的内容;修改不再适用的内容,补充调整新出现的违规行为的规定;确保与政治纲领、党章、国家法律以及关于以身作则、检查、评估、质量评定、纪律、权力控制、预防和打击腐败、浪费、消极现象的现行规定保持同步和统一。将“建设”与“对抗”相结合;以预防、警示、自我反省、自我修正为主。

关于革新越南发展模式的决议

中央委员会一致认为,经过40年的革新,35年来在向社会主义过渡时期实施国家建设纲领,在党的领导下,我国取得了具有历史意义的巨大成就;规模、潜力、地位和国际声望不断提高;成为中高收入国家;人民生活得到明显改善。然而,国家发展模式的革新进程仍然缓慢。与此同时,世界正在经历具有时代意义的变革,创造了许多有利条件、机遇和巨大的挑战。在国内,我党已经颁布了许多具有革命性的方针政策;提出了许多很高的新问题和要求,尤其是在2026-2030年期间争取两位数增长的目标;因此,需要在国家发展模式的革新方面取得突破。

为了实现到2045年将越南建设成为发达国家、高收入国家的愿望,为在党的领导下(2030-2130年)国家未来100年的发展愿景奠定基础,中央委员会一致认为,需要按照到2030/2035/2045年和展望到2130年的具体目标,改革国家发展模式,使越南成为一个高度发达、文明、现代、有特色的社会主义国家,具有创造力和持久的生命力;是亚洲领先的绿色、创新型经济体、智能生产中心之一;在知识、技术、经济、国防、安全方面在全球秩序中具有重要地位;文明、繁荣、公平、包容、幸福的社会;文化特色、全面发展的人民;有能力适应时代的每一个变化,并对人类做出应有的贡献。

关于国家安全战略的决议

中央委员会一致认为,经过5年落实关于国家安全、根据越共十三大决议维护国家安全的新思维和认识,以及7年落实政治局2019年9月5日关于维护国家安全战略的第51-NQ/TW号决议,维护国家安全工作取得了许多具有突破性和转折意义的重要成果。 随着国家的发展,来自外部、内部和新空间的安全挑战将日益增加;重点领域的风险日益复杂多样,包括传统和非传统安全挑战。

鉴于上述背景和形势,国家安全和维护国家安全面临新的要求、新思维、新方法,需要在更高层面上实施,不仅要保护和最大限度地保障国家和民族的利益,识别、遏制和有效处理一切危险和挑战,还要为快速、可持续、高质量的发展奠定基础,提高人民生活的方方面面,成功实现第十四届全国代表大会决议和党的各项战略方针,实现百年目标。

关于建设纪律、安全、文明、和谐、发展的社会决议。

中央委员会一致认为,未来20年是塑造世界政治、安全和发展模式的重要阶段。 上述情况要求建设符合新阶段国家发展要求的社会模式; 建立坚实的政治-社会基础,以成功实现党的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提出的战略目标。

中央委员会一致肯定,建设纪律严明、安全、文明、和谐、发展的社会是全体人民在党的领导下的事业,是新时代国家发展模式的重要支柱。加强党的全面、直接的领导;提高国家管理的效力和效率,发挥人民、家庭、社区、祖国阵线和政治社会组织在建设文明、现代社会主义社会中的主体作用。将民族力量与时代力量相结合;提升国家形象和声誉;主动、有选择地吸收人类文明精华、科技成就和先进的治理,同时维护民族独立、主权、自主、民族文化特色和社会主义定向,在国家发展过程中。

关于修改《土地法》及相关法律的观点和方向的决议继续继承和肯定了越共十三届中央委员会2022年6月16日第18-NQ/TW号决议的基本观点和目标,即“关于继续革新、完善体制、政策,提高土地管理和使用效率,为我国成为高收入发达国家创造动力”仍然具有价值,同时调整和补充一些观点、目标、任务和解决方案,以继续同步、透明、可行地改革土地法律,既疏通资源,为“两位数”的增长和国家快速、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又确保严格、公平的社会管理,人民的合法权利和利益,保障国防、安全,保护环境。

中央委员会一致肯定观点:土地是国家的特殊资源、发展空间、生存空间;是构成领土主权、经济主权和国家安全的因素;是特殊的生产资料、国家发展的重要资源;土地使用权是经济社会发展投资的重要投入要素。土地属于全民所有,由国家代表所有者并统一管理。

国家在投入使用时调节、控制和决定土地价格,不形成多价机制。 从“赔偿被征用财产”的思维方式转变为“在国家征地时为人民重建生活”的思维方式,被征用土地的居民必须有住所,生活条件与以前的住所持平或更好。 国家创造条件,让公民有权有住所。 优先拨出土地用于开发出租住房,以满足人民的住房需求。

关于建设和发展越南成为强大海洋国家的决议肯定,建设和发展越南成为强大海洋国家是全党、全民、全军乃至整个政治体系的战略任务;是所有组织、企业和人民的权利、责任和义务;确保置于党的全面领导下,国家统一的管理下,以及社会各主体的积极、负责任的参与。大力发扬爱国主义精神、自力更生、自强不息、渴望走向大海的意志;提升人民和企业在朝着海洋方向发展国家的中心作用,并与坚定捍卫海洋和岛屿主权相结合。

决议还明确了总体目标、到2030年的具体目标;到2045年的愿景;以及为建设和发展越南成为强大的海洋国家做出贡献的09项具体任务和解决方案。

——中央委员会关于继续完善和有效运作政治体系总体组织模式、两级地方政府模式的结论肯定,按照精简、高效、有效、高效的方向,改革和整顿政治体系机构的方针是完全正确的,符合新阶段国家发展的要求;是改革党、国家权力机构和现代国家治理方式的战略决策,具有深刻的革命性意义。

中央委员会一致肯定,在未来一段时间内,需要继续“精简”以完善内部机构;同时,大力转向提高国家治理能力、建设发展能力和服务人民的效率;确保政治体系有足够的能力成功实施党的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决议。

——中央委员会关于在新时期保护环境和主动应对气候变化的结论,继承了中央委员会第十一届委员会2013年6月3日关于主动应对气候变化、加强资源管理和环境保护的第24-NQ/TW号决议中仍然有价值的重大主张,同时发展重大主张和决策,以解决新发展阶段提出的问题。

中央委员会一致确定了5个指导方针;到2030年的目标;到2045年的愿景以及9项重要任务和解决方案,为在新时期保护环境和主动应对气候变化做出贡献。

中央委员会责成政治局根据中央委员会的讨论意见和政治局的吸收、解释报告,指导、吸收、完善、颁布文件并贯彻、组织实施;指导政府党委根据中央的决议,指导政府完善《土地法》(修订)草案及相关法律的档案,并按照规定提交国会审议决定。

2. 讨论、提出意见并通过以下报告达成一致:

——上半年党的建设和政治体系工作以及下半年工作方向;

——今年前6个月的经济社会形势以及今年后6个月的方向和重点任务;

——国际形势和一些需要关注的国防、安全、外交等突出问题;

政治局在第二届中央委员会会议到第三届中央委员会会议以及第十四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的一些重点任务之后,已经解决了重要工作。

3. 同意成立中央直辖的广宁市、北宁市的主张。中央委员会责成政治局指导政府党委根据中央的主张,指导政府按照规定完善提案、档案,提交国会在第一次非例行会议上审议决定。

4. 同意将关于群众工作的参谋职能和任务从中央宣传部和群众工作部转移到祖国阵线党委、中央各团体,并将中央宣传部和群众工作部更名为中央宣传部。中央委员会责成政治局根据其权限进行审查和决定。

5. 同意政治局关于内务部部长2026-2031年任期的人事推荐方案。中央委员会责成政治局根据中央的推荐结果,正式推荐内务部部长的人事,供第十六届国会第一次非例行会议按照规定批准。

6. 对原中央委员、原省委书记、原党组书记、原北江省(现为北宁省)人民议会主席裴文海同志,以免去其党内所有职务的形式进行纪律处分。

党中央委员会呼吁全党、全民、全军继续发扬爱国传统;团结一致,同心同德;发扬自力更生、自强不息、创新、创造的意志,努力奋斗,克服一切困难和挑战,决心圆满实现党的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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