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对象建议从1. 7日起增加8%的养老金和补贴。
内政部建议从2026年7月1日起将养老金、社保补贴和每月补贴提高8%,适用于10个群体。
司法部公布了由内政部牵头起草的关于调整养老金、社会保险(BHXH)补贴和每月补贴的法令草案的评估档案。
在该法令草案中,内政部建议从7月1日起,对规定的对象,在2026年6月的养老金、社保补贴和每月补贴上增加8%。
值得注意的是,关于适用对象,该法令草案增加了一个新的对象,即根据《社会保险法》第41/2024/QH15号第23条的规定,正在领取每月津贴的人。
据此,该法令草案详细规定了10个调整养老金和补贴的群体,包括:
一是干部、公务员、工人、职员和劳动者(包括参加自愿社会保险的时间的人,根据政府总理2009年3月16日关于将义安省农民社会保险转为自愿社会保险的第41/2009/QD-TTg号决定从义安省农民社会保险基金退休的人);军人、人民公安和每月领取养老金的密码工作人员。
第二,关于2023年6月10日第33/2023/NĐ-CP号议定书规定的乡、坊、镇干部,该议定书规定了乡级干部、公务员以及乡、村、居民区的非专职人员,第92/2009/NĐ-CP号议定书、第34/2019/NĐ-CP号议定书、第121/2003/NĐ-CP号议定书以及修订和补充第50/CP号议定书的第09/1998/NĐ-CP号议定书。
第三,正在根据法律规定领取每月丧失劳动能力补助金的人;正在根据第91/2000/QD-TTg号决定、第613/QD-TTg号决定领取每月补助金的人;正在根据第206-CP号决定领取每月补助金的橡胶工人。
第四,正在根据政府理事会 1975 年 6 月 20 日第 130-CP 号决定(补充对乡镇干部的政策和待遇)以及部长理事会 1981 年 10 月 13 日第 111-HĐBT 号决定(修订和补充对乡镇干部的一些政策和待遇)享受每月津贴的乡镇干部。
第五,根据政府总理2008年10月27日关于对参加抗美救国战争的军人实行制度的第142/2008/QD-TTg号决定,正在享受每月津贴的军人,他们在军队中工作时间少于20年,已退伍,退伍到地方(由政府总理2010年5月6日第38/2010/QD-TTg号决定修订和补充)。
第六,根据政府总理2010年8月20日第53/2010/QĐ-TTg号决定,人民公安正在领取每月津贴,该决定规定了对参加抗美战争的、在人民公安工作不满20年的、已离职、退伍返回地方的人民公安干部、战士的制度。
第七,军人、人民公安、从事密码工作的人,其工资与军人、人民公安一样,根据政府总理2011年11月9日关于对参加保卫祖国战争、在柬埔寨执行国际任务、1975年4月30日后帮助老挝的人员的制度和政策的第62/2011/QD-TTg号决定,每月领取补贴,已退伍、退伍、辞职。
第八,正在领取每月工伤、职业病津贴的人。
第九,1995年1月1日之前正在领取每月抚恤金的人。
第十,新增对象是根据《社会保险法》第41/2024/QH15号第23条的规定,正在领取每月津贴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