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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军官患有重病,每季度可获得两次基本工资补贴。图片:卫生部
退休军官患有重病,每季度可获得两次基本工资补贴。图片:卫生部

退休的军官患有重病,每季度可获得两次基本工资补贴

HÀ LÊ (báo lao động) 19/05/2026 08:55 (GMT+7)

军队军官退休后,如果患有重病并被医学鉴定委员会认定符合条件,将获得每季度相当于基本工资两倍的补助。

根据第343/2025/NĐ-CP号议定书的新规定,军队军官退休后,如果患有重病并被医学鉴定委员会确定符合条件,将获得每季度相当于基本工资两倍的补助,同时享受更多医疗保健政策。

第343/2025/NĐ-CP号议定第5条第1款规定,退休军官患有卫生部部长颁布的属于重病目录的疾病之一,将接受重病鉴定。如果被国防部有权力的医学鉴定委员会确认患有重病,患者将享受相当于基本工资两倍的季度补助。

享受时间从医学鉴定委员会得出的患重病结论的季度算起。

除了定期的财政援助外,退休军官在军队内外医疗机构住院治疗时,还将获得与现行规定中步兵基本伙食标准相差的病理食费保障。

在军队医院住院治疗的情况下,医疗机构将直接支付这笔补助金。如果在军队以外的医院治疗,河内首都司令部或退休人员常住地的省级军事指挥部将根据出院证明上确认的实际治疗天数直接支付。

该法令还规定,在退休前被主管机关认定患有重病的军官,在退休并领取每月养老金后,仍可继续享受季度补贴。补贴额度按开始领取养老金的整个季度计算。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已被医学鉴定委员会诊断患有重病但尚未及时发布享受待遇决定而去世的退休军官,其亲属将获得一次性补助,相当于基本工资的两倍。

关于申请医学鉴定以享受重病补助的档案,第343/2025/NĐ-CP号议定书规定包括:

根据随议定书颁布的01号表格,对对象或亲属申请医学鉴定以享受重病补助的申请;

军队内外医院的重病治疗病历摘要原件或电子副本;

每月领取退休金的决定的副本或电子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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