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内学校整顿时校长、副校长、会计的安排流程
河内——该市明确规定了学校调整时校长、副校长、会计等的安排流程。
河内市人民委员会刚刚发布了一份关于在调整属于教育培训厅、乡级人民委员会管理权限的教育领域公共事业单位时安排人员的文件。
该文件明确规定了各学校的干部工作流程,如下:
对于学校管理人员
根据2025年《公务员法》、政府关于招聘、使用和管理公务员的第259/2026/NĐ-CP号议定书,日期为2026年6月30日,以及河内市委关于分级管理和干部规划的规定,教育培训厅、乡级人民委员会制定人事方案,按照工作条例向党委报告,并实施针对学校、直属中心的干部工作流程。
对于属于乡级人民委员会的学校:
第一步:乡级人民委员会制定关于人员配置的原则、标准和详细条件,并向党委常务委员会报告以供批准(通过党的建设委员会)。在向党委报告之前,乡级人民委员会需要征求教育培训厅对拟任命人员的专业意见,以备考虑从其他地方调动人员的方案(由于当地没有人员来源)。
第二步:乡级人民委员会向党委常务委员会报告,通过党建委员会批准学校管理人员的人事方案,按照管理分级。
步骤 3:在获得党委常务委员会的统一意见后,乡级人民委员会主席按照规定执行校长、副校长的任命程序;决定对转到其他单位的管理干部进行调动和任命。
对于属于教育培训厅的学校:
第一步:根据本文件中的相关规定、方向、人员配置原则,教育培训厅领导集体讨论并就人员配置的原则、标准、详细条件达成一致,然后提出具体的人员方案,征求厅党委的意见。
第二步:在收到教育与培训厅党委关于人事方案的意见后,教育与培训厅领导集体向市人民委员会党委常务委员会报告,请求批准完善教育与培训厅下属各学校、中心负责人的方针。
步骤 3:在获得市人民委员会党委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属于教育培训厅的学校、中心负责人的统一意见后,教育培训厅厅长按照规定执行校长、副校长的任命程序;决定调动、任命转到其他单位的管理干部。 整理后,学校、中心管理干部有意愿并满足政府 2025 年 6 月 15 日第 154/2025/NĐ-CP 号法令第 2 条第 1 款规定的要求的,可以办理退休,享受精简编制制度。
对于学校的官员和员工
在现有的会计、文书人员总数中,教育培训厅、乡级人民委员会主动制定具体标准和条件,按照上述规定的数量框架进行安排。
其余情况,根据工作任务要求、专业水平和能力、工作专长,可以安排到合适的工作岗位或办理退休,享受精简编制制度。
在执行过程中,如有困难和障碍,各单位应及时向市人民委员会报告,以供审查和解决。市人民委员会责成教育培训厅牵头,按照规定汇总结果并向市人民委员会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