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省力争在8月30日之前完成学校的整顿。
兴安省 - 兴安省人民委员会的目标是在每个学段减少约 30% 的公立教育机构,力争在 8 月 30 日之前完成安排。
7月22日,兴安省人民委员会组织会议,听取并就该省公立幼儿园、普通教育、成人教育、职业教育机构的总体安排方案提出意见;同时审议各乡镇公立教育机构的安排方案。
根据教育培训厅的报告,全省目前有162所公立教育机构,包括447所幼儿园、695所普通学校、18个职业教育-继续教育中心(GDNN-GDTX)和2所中专学校。
根据拟议方案,兴安省的目标是与2025年7月1日相比,在乡镇的每个学段减少约30%的公立教育机构;选择公立幼儿园、普通教育机构的同级模式,同时考虑针对特殊单位的合适方案。
每个乡级行政单位必须至少保障一个学前教育机构和一个普通教育机构,以满足小学、初中的需求。 该省力争在2026年8月30日之前完成整顿工作,确保组织机构、管理工作、财务、公共财产的稳定,并且不影响2026-2027学年的教学活动。

在会议上,代表们重点讨论了法律依据、原则和标准的安排;学校、班级网络的规模;组织跨级学校、职业教育-继续教育中心的方案;安排管理人员、教师、员工的安排;物质基础、公共财产的管理和使用以及需要继续审查的内容,以确保可行性,符合每个地方的实际情况。
会议总结时,省人民委员会副主席范文严强调,对公立教育机构的整顿是一项重要任务,旨在实施精简机构的方针,同时提高教育质量,有效利用管理干部、教师、物质基础和投资资源。
在实施过程中,需要做好宣传工作,贯彻落实,以在管理干部、教师、员工队伍中形成共识;按时实施方案,确保与财政、预算工作和预算分配同步。
省人民委员会副主席建议相关部门、行业参谋制定、补充和完善计划、方案,按照每个乡镇为各级学校设立一个教育中心的方向,符合中央的定向;同时,审查并完善按规模安排学校的标准,鼓励形成规模较大、符合各地方实际情况的同级学校。
与此同时,需要完善安排方案,在安排后使用管理干部、教师、员工队伍;充分统计冗余干部数量,以制定合适的安排方案。内务厅牵头,配合教育培训厅制定管理干部配置标准和原则,确保公开、透明、客观和符合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