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校合并时会计、出纳、文书的规定
学校合并后,会计、出纳、文书将共同使用;冗余人员将按照规定安排或处理。
在各地方按照大型学校模式重新调整学校网络后,会计、出纳和文书将不再像以前那样单独安排在每所学校,而是组织成行政-人事部门共用。对于合并后的冗余情况,地方将制定调动、安排工作或按照规定解决制度的方案。
根据777/TTg-TCCV号文件2.2条a点,按照大型学校模式对公立幼儿园、小学、初中和高中进行调整,旨在精简机构和提高管理效率。
对于拥有分校的大型一所学校(或成人教育中心)模式,人员结构包括一名校长、副校长、一个行政部门 - 通用人员,包括会计、出纳、文书以及根据特殊专业提供教育支持的人员。
同样,对于在一个或多个地点组织的大型多级普通学校模式,包括主校和分校、教学点,行政-人员部门也共同负责会计、出纳和文书等职位。
因此,在学校合并后,会计、出纳和文书等职位将在学校的行政-人事部门集中组织,规模很大。 按照这种模式组织是为了减少管理机构,有效利用人力资源,并确保主校、分校和各教学点之间的统一运作。
多余的会计、出纳、文书将如何解决?
重组机构也可能产生冗余的辅助人员。根据第5.2条第4054/BGDĐT-GDPT号文件,教育与培训部责成教育与培训厅牵头,配合内务厅和财政厅制定安排方案,解决冗余辅助人员的待遇问题,包括会计、文书和出纳。
同时,2026年7月10日第777/TTg-TCCV号文件第3.2条a点要求地方政府制定方案,具体安排、安排或解决合并后冗余队伍的政策制度。这些方案可能包括转为负责乡镇教育的干部,如果满足条件,则轮换为教师,或者按照符合能力、愿望和工作要求的制度解决离职问题。
因此,当出现合并后多余的会计、出纳、文书或支持人员时,地方政府有责任制定适当的处理方案。 解决方案不仅仅停留在离职制度上,而是优先考虑根据实际需求调动和重新安排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