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 Nhuân Byă先生当选为得乐省人民委员会副主席
得乐省——Y Nhuân Byă先生当选为第十一届省人民委员会副主席,任期2026-2031年。
7月2日,第十一届得乐省人民议会,2026-2031年任期,举行第二次会议,审议并决定属于其权限范围内的许多重要内容。
在会议上,省人民议会进行了补充选举省人民委员会副主席的程序,并完善了第十一届省人民委员会委员的人事,任期为2026-2031年。
据此,省人民议会通过决议,确认选举省委委员、省委组织部副部长Y Nhuân Byă担任第十一届 Đắk Lắk 省人民委员会副主席,任期2026-2031年。
同样在会议上,省人民议会通过了决议,确认了对原财政厅厅长陈文新免去第十一届 Đắk Lắk 省人民委员会委员职务的结果,任期为2026-2031年,原因是其被调动、调到其他工作岗位。
同时,省人民议会确认选举省委委员、建设厅厅长胡光弟担任第十一届得乐省人民委员会委员,任期2026-2031年。
完善省人民委员会领导和省人民委员会委员的职务,旨在满足工作要求,确保地方政府机构稳定、高效地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