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必须把责任视为荣誉,言行一致
庆和省——省委书记陈 phong 要求负责人、负责人的副职必须将责任视为干部的荣誉,必须以身作则。
7月14日下午,庆和省委组织会议,公布关于干部工作的决定,并签署承诺,履行关于负责人、副负责人的责任和处理责任的规定。
在会议上发言时,庆和省省委书记陈 phong 表示,该地正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目标重大,任务艰巨。
在管理规模日益扩大、工作要求更高的背景下,每位领导干部,特别是负责人和负责人的副职,都必须更加果断、更有责任感,提高任务的执行效率...

这也是省委常务委员会颁布关于对属于省委常务委员会管理的机关、单位、地方负责人、副负责人的责任和处理责任的规定的原因。
同时,在省委常委、省委常委和省委常委管理的干部的见证下,组织签署承诺书。
庆和省省委书记强调,颁布规定和组织签署承诺书并非旨在增加行政手续或给干部施加压力。
据陈 phong 先生称,承诺书不具有形式主义性质,而是对党组织、集体和人民关于责任感、决心完成分配任务的承诺。
省委常务委员会关心的不是签署承诺,而是承诺后的成果。
工作进度、质量;为人民和企业解决困难和障碍的能力,将是评估负责人和副负责人责任的实际衡量标准。
为了使规定融入生活,陈 phong 要求负责人和负责人的副职必须将责任视为干部的荣誉;以身作则,言行一致,做到最好。
被赋予任务时,必须主动执行,主动解决困难和障碍;不回避,不推诿,不等待提醒;同时鼓励和保护敢想敢干、敢于为共同利益承担责任的干部。
省委书记还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产品目录,并与分配的职责和任务相结合,按照“明确人员、明确工作、明确时间、明确责任、明确产品、明确权限”的要求执行;建设团结、民主的工作环境,在工作和生活中互相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