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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长、党支部书记、基层工作委员会主任的新津贴。图片:VGP
村长、党支部书记、基层工作委员会主任的新津贴。图片:VGP

村长、党支部书记、基层工作委员会主任的新津贴

HÀ LÊ (báo lao động) 30/05/2026 21:29 (GMT+7)

根据第185/2026/NĐ-CP号议定,村长、党支部书记和基层工作委员会主任的津贴水平发生了很大变化。

对村、居民区非专职人员的津贴将按照第185/2026/NĐ-CP号议定书的新规定执行。

按两个地区组划分津贴基金

根据第185/2026/NĐ-CP号议定书第15条,国家预算对村、居民区的非专职人员实行每月津贴基金承包(包括社会保险缴费补贴)。

具体而言,对于拥有700户以上家庭的村庄;拥有1000户以上家庭的居民区;属于国防重点乡级行政单位的村庄、居民区;边境、海岛或特别困难的村庄,将获得相当于基本工资8.0倍的补贴基金。

与此同时,其余村庄、居民区的津贴基金为基本工资的6.5倍。

与之前的规定相比,新的承包额度显着增加,为地方提高村、居民小组干部队伍的津贴创造了更多资源。

具体津贴由地方决定

第185/2026/NĐ-CP号议定书还规定,根据国家预算承包的津贴基金;地方预算的平衡能力;相关法律法规和每个地区的特殊性,省人民委员会将向同级人民议会提交具体相关内容的决定。

其中包括:

村、居民区非专职人员的每个职务的津贴水平;

兼任职务和兼任津贴;

参与村、居民区活动的职位数量、职务和支持水平。

因此,村长兼支部书记的津贴将不在全国范围内统一适用,而是由每个地方根据实际情况和预算能力决定。 因此,每个省市的津贴可能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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