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7 日起正式降低部分航空服务价格
在全球油价持续波动的背景下,越南出台了多项优惠政策,降低了航空领域的服务价格。
越南民航局的信息显示,关于民用航空领域服务价格管理机制和政策的通知,其中包括许多降低飞行管理、起飞、降落飞机以及机场服务价格的政策,将于2026年7月1日正式生效。
根据新规定,在越南进行的非商业运营的飞行员培训飞行,自首次培训飞行之日起的前36个月内,将无需支付往返和起飞、降落飞机的飞行管理服务费。
对于每月服务总付款额较大的航空公司,降价政策按不同的标准实施。
具体而言,对于国际航班提供的服务,支付账单超过125,000美元至低于250,000美元的航空公司可享受1.5%的折扣;从250,000美元到低于750,000美元可享受2.5%的折扣;从750,000美元到低于150万美元可享受3.5%的折扣;150万美元以上可享受5%的折扣。
对于国内航班,总账单超过50亿越南盾至低于100亿越南盾的航空公司可减免1.5%;100亿越南盾至低于150亿越南盾可减免2.5%;150亿越南盾至低于300亿越南盾可减免3.5%;300亿越南盾及以上可减免5%。
该通知还规定了对首次参与航空运输市场运营的越南航空公司的优惠政策。 据悉,首批航班只需支付起飞、降落飞机服务费的50%,以及由建设部自首次航班运营之日起36个月内决定的起飞和降落飞行管理费用。
对于此前至少12个月没有常设运营航空公司的新国际航线,运营航空公司将适用起飞、降落和空中交通管制服务价格的50%。
在内排、新山一、岘港、富国、金兰等国际机场的优惠时间为自首个航班开通之日起12个月。
在吉碑、荣市、芹苴、连科、富牌、邦美蜀、云屯、寿春、同海、绥和、朱莱、波来古、符 cát、昆岛、奠边、金瓯、迪石等机场,优惠期限为24个月。
对于越南民航局要求转移到其他机场以发展航空运输市场的例行航班,飞机起降服务价格在24个月内适用,达到规定水平的90%。
该通知还规定了许多特别降价的情况。具体来说,直升机、无人机、超轻型飞行器或因天气、技术、乘客急救、恐怖主义、战争或主管国家机构的要求而必须计划外降落的飞机,将收取规定价格的50%。
对于非商业运营的飞行员培训航班,收费仅为普通价格的30%。
此外,2岁至12岁以下的儿童在机场使用旅客服务时,适用价格为规定价格的50%。
该通知还具体规定了对租赁飞机停机坪、导游桥、办理手续柜台、行李传送带、行李自动分类、地面商业技术服务、航空加油和机场服务运营特许经营等多种服务的定价机制。
对于普通基本舱国内客运服务,票价分为5个航线距离组,从500公里以下到1280公里以上。
最高价格已包含乘客必须支付的机票总额,但未包括增值税、安保费、机场旅客服务费和附加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