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级公务员的最低工资约为每月900万越南盾
自2026年7月1日起调整基本工资后,乡级公务员的最低工资约为每月900万越南盾。
在内务部新举行的上半年工作总结会议上,部署了2026年下半年重点任务,工资和社会保险局局长(内务部)范长江表示,2026年上半年,工资和社会保险局已向内务部部长建议,向政府提交颁布16份规范性法律文件。
其中,许多内容涉及重组机构和实施二级地方政府模式后的工资政策。
据江先生说,在调整乡级行政单位后,政府及时颁布了规定,为受影响的干部、公务员队伍安排职务津贴。
对于区域津贴,内政部已颁布第15/2026/TT-BNV号通知,调整方向为,对于合并的乡镇,适用合并前各单位的最高区域津贴。
江先生表示:“据统计,目前约有48%的乡镇享受区域津贴,约有4.8%的乡镇享受特殊津贴。此外,经济条件好的地方也为干部、公务员提供了额外的支持。”
关于工资,江先生表示,在实施调整时,一名乡级公务员的最低工资约为每月740万越南盾。 在从2026年7月1日起调整基本工资后,这一水平已增加到每月约900万越南盾。
对于收入较高的群体,他表示,福利水平取决于每个地方的机制。 例如,在河内和胡志明市,有额外的“非常特殊,特别”的补贴,每人每月 2400 万至 2500 万越南盾。
此外,许多地方也有其他支持,如出行支持和一些符合实际情况的政策。

根据工资和社会保险局局长的说法,内政部将继续参与完善工资政策。
目前,政治局已就制定工资和社会保险政策改革总体提案作出结论,作为未来继续修改和补充各项规定的依据。
对于今年后6个月的任务,江先生建议地方政府集中一些内容。
2025年12月10日,政府颁布了关于分配到2030年社会保险参与者发展指标的第403/NQ-CP号决议。
据他介绍,今年年底,政府将检查各地方的执行结果,其中包括评估省人民委员会主席的责任。 因此,内务厅需要建议省人民委员会审查上半年指标的执行结果,制定解决方案,以完成2026年的指标以及到2030年的目标。
他还指出,各地方需要充分、准确地统计有关工资、津贴和增加收入的数据,以服务于工资和社会保险政策改革提案的制定。
“这是非常重要的输入数据。当中央指导委员会发文要求各内务厅主动向省人民委员会建言献策,全面审查和汇总,以服务于项目建设时,”江先生强调。
他还建议地方政府对劳动关系进行国家管理,特别是在机构调整之后。
据他介绍,各内务厅需要主动向省人民委员会建言献策,注重为地方劳动关系管理工作安排人力、经费。 因为这是预防劳动纠纷及劳动关系中出现问题的早期、远程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