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riginal Vietnamese content is translated by LaoDongAI
老街省党支部书记、村长领取1.9倍基本工资的津贴。 摄影:丁大
老街省党支部书记、村长领取1.9倍基本工资的津贴。 摄影:丁大

老街确定了在村、居民区活动的人员的津贴标准

ĐINH ĐẠI (báo lao động) 20/08/2026 09:16 (GMT+7)

老街省——根据新规定,在村、居民区工作的人员可享受0.25至1.9倍的基本工资的津贴和补助。

8月18日,老街省人民议会发布消息称,关于非专职人员、参与村、居民小组活动的人员的第30号决议;该省村、居民小组的医务人员和村、社助产士已于2026年8月11日生效。

根据规定,在村、居民区的非专职人员包括党支部书记、村长或居民区组长和基层工作委员会主任。

在村庄有700户以上的家庭,居民区有1000户以上的家庭;国防重点地区、边境地区或特别困难的村庄,党支部书记和村长、居民区组长每月可享受基本工资的1.9倍的津贴。

基层工作委员会主任每月领取基本工资的1.6倍。

对于其余村、居民小组,支部书记和村长、居民小组组长的津贴为基本工资的1.5倍/月; 基层工作委员会主任享受基本工资的1.25倍/月。

省财政支持按照规定,为村、居民区的非专职人员缴纳强制性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险的全部费用。

该决议还规定了8个参与村、居民区活动的职位。

在国防、边境地区或特别困难的村庄等大型重点地区,补助标准为每月基本工资/职务的0.3倍;其余地区补助0.25倍。 特别是支部副书记每月补助基本工资的0.5倍。

值得注意的是,新规定允许兼任职务,以有效利用基层的力量。

兼职担任其他职务的非专职人员可享受兼职职务津贴的50%;如果兼职参加村、居民区活动的职务,则可享受100%的补助。

在兼任多个职务的情况下,担任者只能享受最高级别的津贴或兼任补助。 这笔款项不用于计算缴纳和享受社会保险、医疗保险。

对于基层医疗力量,每个村、居民区都配备一名医务人员。属于少数民族和山区、特别困难的乡镇的村庄配备一名村姑。

如果在有350户以上家庭的村庄、属于困难地区的社或有500户以上家庭的居民区工作,村、居民小组的医务人员和村、村助产士将获得每月基本工资的0.9倍的补贴。其余地区将获得每月基本工资的0.7倍的补贴。

第30号决议取代了老街省和安沛省之前的规定,为统一实施行政区划调整后基层工作人员的制度和政策奠定了基础。

在此处阅读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