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议会决定村、居民小组的医务人员数量
省人民议会确定村、居民小组的医务人员和村、社助产士的数量;具体规定每月的补助标准。
该内容在第192/2026/NĐ-CP号议定书中提到,该议定书规定了医疗领域的一些特殊津贴制度;每月为村、居民小组的医务人员和村、社助产士提供支持。
第192/2026/NĐ-CP号议定规定,在工作期间,村、居民小组的医务人员和村、社助产士每月获得补助。
每月补助标准为基本工资的0.7倍或0.5倍,规定如下:
0.7倍适用于在以下地区工作的村、居民区卫生人员和村、居民区助产士:有350户以上家庭的村庄;根据政府规定,在困难地区社的村庄;有500户以上家庭的居民区。
对在剩余的村、社、居民区工作的村、社、居民区卫生人员和村、社助产士适用0.5倍。
省人民委员会根据地方的特点、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实际需求和预算能力,向同级人民议会提交,具体确定村、居民小组和村、村助产士的数量;规定村、居民小组和村助产士每月的具体补助标准,但不得低于上述补助标准。
该法令规定了享受防疫津贴的对象包括:
第一组:直接进行监督、医疗监测、疫情调查核实、取样、处理样本、检测、处理社区、医疗隔离区和医疗机构的病例、疫点;直接参与在医疗机构就诊、诊断、治疗、护理感染者...
第二组:直接参与社区、医疗机构疫情疫苗接种的人;从事病理样本、患者、隔离人员运输工作的人;设备、化学品保障人员;被单位负责人分配、调动、动员直接参与社区、医疗隔离区、医疗机构、居民区、小组、哨所、小路、开放通道、口岸的疫情防控活动的人;国家民防指导委员会成员和各级民防指挥委员会成员参与疫情防控...
防疫津贴水平:
属于A组的传染病:享受防疫津贴的对象分为两组,第一组:42万越南盾/天/人;第二组:28万越南盾/天/人。
B组传染病:28万越南盾/天/人。
C组传染病:21万越南盾/天/人。
该法令还具体规定了24/24小时防疫值班津贴制度。 平日24/24小时防疫值班津贴为28万越南盾/天/人,在有疫情信息时适用; 每周休息日为平日值班津贴的1.3倍; 节假日为平日值班津贴的1.8倍。
参加24小时防疫值班的劳动者将获得每人每天4万越南盾的伙食补贴;直接监督、调查、采集、处理病理样本、检测、核实疫情的人员;参加防疫的人员将获得每人每天4万越南盾的伙食补贴。
在疫情期间,被动员参与A组抗疫的合作者、志愿者也享受每天17万-28万越南盾/人的补贴。
该法令自2026年7月15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