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后的村、居民小组人员准备
各地方正在实施一些与人事工作相关的内容,这些人员是重新安排后在村庄、居民区的非专职人员。
根据预计方案,河内将按照新的家庭规模标准对村庄、居民区(TDP)进行调整。 从目前的5467个村庄、居民区,该市预计将剩下2755个单位,减少2712个枢纽。
非专职人员和村副村长/居民区副组长总数为17696人。根据决议草案中预计的方案,村、居民区的非专职人员总数为12909人,减少4787人。
该市各乡镇正在实施一些与当地村、居民区非专职人员相关的内容。
根据河内市人民议会第21/2026/NQ-HĐND号决议第20条,在村、居民区从事非专职工作的人员包括以下职务:党支部书记;村长或居民区组长;祖国阵线工作委员会主任;村副村长或居民区副组长。
与之前的规定相比,第21号决议增加了副村长、副组长等职务。此前,村、组的非专职人员仅包括3个职务:支部书记、村长(组长)和基层工作委员会主任。
决议还规定,每个村、居民区的非专职人员数量不超过5人。具体安排是根据人口规模、地区特点、工作性质和居民社区的组织活动要求,确保符合实际情况。
因此,这项政策并没有机械地增加参与村、居民区活动的人数,而实际上是重新安排村、居民区的机构。

在富寿省,除了在基层安排行政单位外,该省还特别关注干部工作以及解决非专职人员的制度和政策问题。
目前,全省共有13492人在村、居民区从事非专业工作,超过40000人直接参与基层活动。
各乡镇选择真正有能力、有声望的人,在调整后担任关键职务;同时,全面、及时地解决冗余队伍的制度和政策。
这项人力资源的配置、安排和使用是按照适当的路线进行的,保障了受安排影响的干部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同时维护了地方的政治和社会稳定。
在河静省,除了重新组织村庄、居民区外,该地方还将安排与完善各村庄、居民区的非专业人员队伍相结合。
内务厅继续审查、完善方案;与各部门、行业密切配合,研究、咨询针对各村、居民区非专职人员的适当机制和政策,依据中央规定和地方实际情况。
在北宁省,预计在整顿后,全省仍有1389个村、居民区;其中1338个单位符合家庭规模标准,51个单位未达到标准。
该省各地方正在主动审查有关物质基础、文化机构和组织机构的条件,以确保重新安排后的单位迅速稳定运营。
其中,主动制定合适的干部队伍配置方案,确保合并后的各单位稳定、高效地运作,为地方创造新的发展机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