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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内市人民委员会常务副主席杨德俊在河内市第十七届人民议会第四次会议上介绍了呈文。 图片:宝芝
河内市人民委员会常务副主席杨德俊在河内市第十七届人民议会第四次会议上介绍了呈文。 图片:宝芝

河内正在考虑增设一个新部门

HOÀI ANH (báo lao động) 15/06/2026 14:16 (GMT+7)

河内 - 市人民委员会正在考虑根据政治局、中央委员会的方针成立食品安全局的方案。

河内市人民委员会刚刚提交了一份报告,规定了专业机构、其他行政组织的数量、成立、重组、解散;河内市人民议会审议通过的市人民委员会委员、乡级人民委员会委员的数量和结构。

局部超负荷,延长工作处理时间

根据呈文,河内目前以特殊类型的城市、一个实际人口规模超过1000万的超级城市运行,伴随着城市化、经济一体化和人口机械增长的迅猛推进。首都地区国家管理实践表明,一些中心地区或发展中地区的基础设施、交通、环境、社会保障、安全秩序问题具有超出全国平均水平的复杂性。

因此,采用与其它地方相似的原型、组织机构结构和编制,已不再兼容,对首都快速、可持续发展的要求造成了阻力和重大不足。

河内市目前有15个厅局,2个行政机构。根据政府总体框架的规定,属于市人民委员会的专业机构的模式和数量目前尚未完全涵盖或无法对特殊、新出现的管理领域进行深入专业化(如智慧城市管理、地下空间开发、区域协调、数字化转型和创新;解决城市瓶颈等)。

专业机构和市人民委员会成员必须承担的行政档案、指导性文件数量非常庞大,导致局部超载,延长了处理工作的时间。

“这种实践需要一个灵活的机制,允许规定行政机构的数量框架;决定更改名称,调整属于全市管理范围的其他专业机构、行政机构的功能”——呈文明确指出。

成立的最高框架不超过18个部门

据市人民委员会称,该决议是根据确保扩大决定权、增加自主性和加强问责制之间的平衡和协调的原则制定的,符合《首都法》中的权限。

该决议规定了河内市的行政机构数量,以满足河内市的社会经济发展需求,因此,与政府目前的规定相比,增加了机构数量。

对于专业机构的数量,预计规定最多可成立不超过18个部门(增加3个部门,相当于比目前的15个部门增加20%)。

目前,各机关、单位正在向市人民委员会报告,考虑根据政治局、中央委员会的方针成立食品安全局的方案;实施《首都法》第14条第1款a项,确保在食品安全、城市秩序领域进行集中、统一、有效的国家管理。剩余的增加部门将在真正必要时,根据有权机关的要求,并符合该市在各个阶段的发展目标和情况。

对于其他行政组织,预计规定最多可成立不超过3个组织(比目前的2个行政组织增加1个单位,包括公共行政服务中心、高科技园区和城市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1个增加的组织有助于使机构结构足够灵活,以处理诸如智慧城市管理、数字经济、循环经济等出现的问题,满足人口规模大和城市快速城市化的要求。

属于乡级的行政组织数量规定增加到最多不超过5个专业机构;不超过属于乡级人民委员会的其他2个行政组织。

成立了5个专业机构,包括:乡级人民议会和人民委员会办公室;2个属于文化-社会领域的专业部门;2个属于经济、基础设施和城市领域的专业部门。

另外 2 个行政组织,包括乡级公共行政服务中心(根据市人民委员会党委常务委员会的结论,不组织“中间人”,将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的职能、任务、组织机构转移到乡级人民委员会,确保符合职能、任务和权力,以便从 2026 年 7 月 1 日起组织运营和活动);1 个组织在真正必要时增加,与市级同步,并满足 2 级政府模式的运营要求。

组织数量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之间的兼容性将有助于乡级人民委员会的指导和管理工作更加畅通。 在规定框架内明确划分每个组织的职能和任务,将有助于基层政府高效运作,减少重叠,为全市人民和企业提供最好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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