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成立一个独立的食品安全管理机构
公安部建议将卫生部作为食品安全(ATTP)的牵头机构,考虑制定成立负责食品安全管理的独立机构的路线图。
在对《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提出意见时,公安部认为,在12年的实践中,食品安全领域的犯罪形势复杂,许多案件造成严重后果,长期影响公众健康。
据公安部称,这些犯罪分子利用了后续检查机制的漏洞、各部委之间的管理重叠以及电子商务规定的缺乏同步性来实施犯罪行为。
因此,修改法律不仅需要为企业创造便利,而且必须完善犯罪分子正在利用的法律漏洞,特别是在产品自我公布和原材料管理环节。
现行《食品安全法》主要侧重于按照控制每个产品、每个独立机构的质量和生产条件的方向,确保食品安全。
该法律尚未在整个供应链中对食品安全进行充分的调整,未能确保国家食品体系的持续稳定,不受破坏、操纵或蓄意攻击。
同时,尚未出台关于保护食品安全数据库的相应规定。 因此,应将食品安全数据视为战略资产。 对于企业来说,通过食品安全数据分析也是分析、评估市场需求的工具,从而指导正确的投资方向。
目前国际立法趋势从食品安全管理思维向粮食安全和食品供应链安全思维转变得非常明显和一致。
许多国家不仅仅将食品视为医疗技术管理对象,而是确定这是可能受到攻击、破坏、操纵的必要基础设施,需要通过特殊的法律和安全工具进行保护。
基于上述问题,公安部对《食品安全法》(修订版)草案提出了一些内容,例如:
补充确定危害食品安全行为的危险程度的标准,作为刑事处理的依据。例如,故意使用违禁物质、有害物质的行为,即使尚未造成后果,也必须立即处理。
补充规定要求供应链中的所有环节都有数字数据存储系统,并能够与国家数据中心连接。
明确规定执行机构在发现危险时,在24小时内进行检查、封锁仓库、收回产品,并有权事先进行检查。
同时,制定严格的权力控制机制,以避免滥用权力,减少对企业的政策冲击。
公安部还建议将卫生部作为食品安全牵头机构,考虑制定成立负责食品安全管理的独立机构的路线图。
补充对发现违规行为的民众的奖励制度和机制;根据收入处以行政处罚,并处以附加处罚。
规定企业必须制定预防、控制故意污染和控制风险的计划;对投放市场的产品承担严格、直接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