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政部澄清了人民议会副主任的50%比例。
内政部指导确定省级、乡级人民议会副主任的数量和等级。
内政部刚刚就政府第361/2025/NĐ-CP号议定书规定的按工作岗位对公务员进行职级分类一事,向奠边省内务厅作出了答复。
其中,该部具体指导了省级、乡级人民议会副主任高级专员、专职专员比例50%。
根据第204/2004/NĐ-CP号议定书第3条第1款b项的规定,担任专业、职务职务并享受领导职务津贴的干部,按行政公务员的职级、级别和目前担任的选举职务的领导职务津贴进行工资分配。
在第368-QĐ/TW号规定中,规定了政治体系的职务、职务组、领导职务清单,并要求省委、市委常委会审查、及时调整、补充职务、职务,按照管理分级;修改、完善相关文件体系,确保符合中央的规定。
因此,在主管机关规定的同等职务的基础上,内政部建议奠边省内务厅依据第204/2004/NĐ-CP号议定书和第8条第1款b项、第2款b项、第9条第3款第361/2025/NĐ-CP号议定书(包括按工作岗位安排的公务员百分比),向主管机关建言献策,具体确定干部数量,并对省级人民议会副主任和乡级人民议会副主任按干部管理分级进行相应的等级划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