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政部澄清了对村、居民区非专职人员的政策
内政部刚刚发布了关于确定对象和解决对村、居民区非专职人员的政策的指导意见。
内政部刚刚发布了第7617/BNV-TCBC号文件,发送给各省、直辖市人民政府,旨在指导和统一解决因村、居民区调整而离职的村、居民区非专职人员的政策问题。
据内政部称,在颁布2026年7月7日第7013/BNV-TCBC号文件后,一些地方已提议澄清如何确定享受政策的对象。因此,内政部将继续指导,以确保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实施。
内政部表示,第185/2026/NĐ-CP号议定第14条第1款(关于村、居民小组的组织、活动以及对村、居民小组非专职人员的制度和政策)规定,村、居民小组非专职人员包括以下职务:村长或居民小组组长、党支部书记和基层工作委员会主任。
对于按照主管机关的决定,实施将村、居民小组整顿为新村、居民小组的方案的村、居民小组,剩余的村、居民小组非专职人员的数量,应根据在整顿时存在于村、居民小组的非专职人员总数与根据第185/2026/NĐ-CP号议定第14条第2款规定的在村、居民小组安排的非专职人员数量之间的差额确定。
内政部建议地方政府根据各村、居民区在整理后的人员配置方案,审查并决定离职对象,确保根据第 154/2025/NĐ-CP 号法令第 2 条第 5 款(关于精简编制政策)的规定,被解决离职的人数不超过该村、居民区确定为冗余的非专业人员人数。
对于地方主动调整、完善队伍但不属于第154/2025/NĐ-CP号议定书适用对象的离职情况,内政部建议地方政府按照第7031/BNV-TCBC号文件的指导执行。
据此,地方根据实际情况和预算平衡能力,主动颁布地方政府预算支持政策,保障相关对象的权益。
内政部建议各省、市人民委员会根据第154/2025/NĐ-CP号议定书的规定和指导性文件,紧急解决对属于其管辖范围的村、居民区非专职人员的政策问题。
同时,各地方有责任在2026年7月30日之前向内务部汇总并报告执行结果,以便内务部按照规定汇总并向主管当局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