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与培训部回应了学校官员的职位调动和工资分配问题
教育培训部已指导教育部门官员将工作岗位从学校设备人员转为文书人员时的条件和工资等级。
P.T. L先生(西宁)是教育部门的官员,工作岗位是初中学校的学校设备。 他拥有师范大学文凭和档案管理专业证书。 目前,他的学校缺少文员。
L先生问,他可以转到文书职位吗?需要什么条件吗?转岗时工资系数可以保留吗?
教育与培训部表示,如果学校有需求,如果公务员完全符合文书职位的专业和业务标准,并希望转为文书职位,则需要获得主管机关的同意,并按照法律规定组织实施职位变更。
在更换工作岗位的过程中,需要检查和评估希望根据新工作岗位调动的人员的标准、条件和专业能力。
文书、中级文书的标准规定在第02/2021/TT-BNV号通知第11条和第12条中,该通知由第06/2022/TT-BNV号通知修订和补充。
据此,在同一类型的公务员、工作人员中转岗/职务时,如果被任命为与旧职级相同的同一职级组的新职级(旧职级和新职级具有相同的工资等级系数),则与旧职级享受的工资等级和超额工龄津贴(如有)持平(包括计算下次晋升工资的时间或旧职级是否享受超额工龄津贴)到新职级;
对于符合标准和条件的公务员、工作人员,有权机关决定将公务员、工作人员从A0类改为A1类的情况,按照本通知第二条第1款中关于公务员、工作人员晋升工资的指示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