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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与培训部刚刚解答了信息学教师由于不兼任信息技术工作,只负责计算机部门而无法减少课时定额的问题。 插图:燕芳
教育与培训部刚刚解答了信息学教师由于不兼任信息技术工作,只负责计算机部门而无法减少课时定额的问题。 插图:燕芳

教育培训部解答了信息学教师不得减少课时定额的情况

TƯỜNG VÂN (báo lao động) 30/07/2026 09:10 (GMT+7)

教育与培训部刚刚解答了信息学教师由于不兼任信息技术工作,只负责计算机部门而无法减少课时定额的问题。

D. S. T先生是一名计算机教师,学校有自己的计算机办公室,但他每周不能减少3节课,原因是他没有兼任信息技术工作,只负责计算机办公室。

T先生问,他的学校这样做对吗,兼任信息技术是什么?

关于这个问题,教育与培训部(GDĐT)表示,教育与培训部部长于2023年10月30日发布的第20/2023/TT-BGDĐT号通知第20条第4款规定,普通教育机构、预科大学的信息技术工作岗位继续按照现行关于职称、等级、职称职称的规定执行,并与办公管理职位相对应的确定,直到有新的指导。 因此,兼职信息技术教师是被分配在教育机构执行办公管理职位任务的教师。

教育与培训部部长于 2025 年 3 月 7 日发布的第 05/2025/TT-BGDĐT 号通知第 11 条规定,如果学校无法安排人员担任此职位,并且必须分配兼职教师,则兼职信息技术工作(包括负责信息学部门)的教师每周可减少 3 节课。

如果教师只负责管理、负责计算机室(计算机室),而没有履行信息技术工作岗位(办公管理)的任务,则不属于根据第05/2025/TT-BGDĐT号通知规定每周减少3节课的对象。

然而,根据第05/2025/TT-BGDĐT号通知第3条第5款的规定,对于尚未根据第05/2025/TT-BGDĐT号通知转换或减少教学节课定额的任务,学校校长应根据任务的复杂程度、工作量,在征求副校长、党委和专业组组长、副组长的意见后,决定该任务的转换节课数。

因此,如果学校没有在信息技术工作岗位上工作的人,而是分配教师负责信息学部门,那么学校校长可以考虑决定换算的课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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