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与培训部建议增加对学生的补贴,并根据基本工资进行调整
教育与培训部建议提高对学生的补贴,使其与基本工资挂钩,同时,支付方式采用非现金方式。
教育与培训部(GDĐT)公布了关于高等教育机构、职业教育机构学生补贴政策和住宿政策的法令草案,以征求意见。
按照与基本工资挂钩的方向增加补贴
教育与培训部表示,该草案扩大了对在高等教育机构、私立职业教育机构就读的符合条件的学生的补贴政策。新的方法是根据学生的对象和情况而不是教育机构类型来确定政策的享受权,从而保障公立和私立机构学生之间的平等权利,符合教育社会化政策。
为了使政策发挥实际效果,该草案还调整了补贴水平,使其与基本工资挂钩,而不是像以前那样规定固定金额,这有助于调整支持价值,使其适应经济波动和生活成本。
同时,该草案规定了对属于同一对象群体的学习者和同时属于多个对象群体的学习者的不同享受水平。该规定更准确地反映了每种情况的困难程度,并确保学习者有条件支付一部分学习和生活费用,减少因经济困难而中断学习的风险。
支付方式采用非现金方式
根据该法令草案,学习者可以直接提交申请,通过邮政服务或在电子环境中;同时,无需重新提供国家数据库、专业数据库或有权国家机关的信息系统中已有的信息。 接收、评估、批准和支付的规定统一、明确,为学习者和执行机构提供便利。
除了程序改革外,该草案还明确体现了基于数据和科技应用的政策管理方向。关于学习者、政策对象和学习状况的信息从相关数据库中提取;档案在电子环境中处理,支付方式采用非现金方式。这种方法不仅减少了手续,减少了重复和错误,而且增加了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了跟踪、监督和评估政策实施效果的能力。
该草案还明确了教育培训部、地方政府和教育机构在组织实施政策方面的责任。
据此,教育培训部集中指导、跟踪、检查和评估全国范围内的实施情况。省人民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并确保按分级分配的资源。各教育机构直接解决属于其管理范围的学生的政策问题。
对于在私立教育机构学习的学生,学习者常住地的乡级人民委员会在教育机构确认的基础上进行评估、批准和支付。这种分级方式符合两级地方政府模式,减少了中间环节,缩短了解决时间,并明确了各机构的责任。
同时,该草案还完善了实施原则,以确保政策得到正确对象、适当程度和正确的时间的实施。关于对属于多个对象群体或同时享受多项相同目标政策的学习者享受政策的原则规定;具体规定了暂停、停止、追缴和收回资金的情况,有助于限制重复、预算损失,同时提高国家资源的管理和使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