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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局规定了关于组织中央委员会会议的规定。照片中,代表们参加了第十四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的表决。图片:越通社
政治局规定了关于组织中央委员会会议的规定。照片中,代表们参加了第十四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的表决。图片:越通社

政治局关于组织中央委员会会议的规定

PHẠM ĐÔNG (báo lao động) 04/07/2026 16:22 (GMT+7)

政治局第206-QĐ/TW号规定,中央委员会会议每年定期举行两次,以及代表的责任和权力。

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陈锦绣代表政治局签署并颁布了关于组织中央委员会会议的第206-QĐ/TW号规定,日期为2026年6月30日。

该规定包括17条,具体规定了参与者、制度、会议组织时间、参加会议的代表的责任和权力以及许多其他问题。

规定明确指出,参加中央委员会会议的,包括中央委员会委员(正式和候补)、嘉宾(由中央书记处常务委员会决定)。

必要时,政治局邀请一些与会议内容相关的非中央委员会委员参加会议并作报告。

根据工作计划和实践,党中央委员会每年召开两次例行会议,不包括大会任期的第一年,并在必要时进行调整。根据实际情况,党中央委员会将进行现场会议并结合在线会议。

除了例行会议议程外,当认为有必要或超过一半的中央委员会委员(正式)提出建议时,政治局决定召开中央委员会会议并将其纳入全体会议议程。

与会代表有责任严格执行中央委员会、政治局、书记处的工作条例和会议议程;遵守主持、主持会议的同志的指示;表决中央委员会的总体决定,并与中央委员会集体共同负责领导执行这些决定。

认真研究,积极讨论,对政治局、书记处提交给党中央委员会的提案、报告和问题提出意见。 会议的嘉宾在小组讨论,当政治局提出要求时,在会堂讨论。

会议结束后,中央委员会委员(正式和候补)有责任主持或指导在地方、机关、单位按照规定组织贯彻、实施决议、会议结论...

中央办公厅在会议开幕前至少5天向参加会议的代表发送包含会议文件的平板电脑,供代表研究。对于属于国家机密的文件,则按照关于保护国家机密的法律规定执行。

每位中央委员和参加会议的代表都有责任研究、准备意见内容,并将意见发送给中央办公厅,以便汇总并移交给项目牵头机构,以编制提交会议的接收和解释报告。

牵头制定该提案的机构有责任完善属于提案档案的文件,提交会议;其中,需要明确提出存在不同意见的重大问题,提交中央委员会审议决定。

该规定还具体阐述了会议议程、选举、表决、会议质询。关于会议的信息,规定明确指出,新闻媒体将报道开幕式、闭幕式以及在会场、小组讨论中的一些内容。

会议结束后,党中央委员会责成书记处指导通报会议结果和内容。

关于会议的信息被主动及时、准确、统一地提供;加强政策宣传,就新问题、重大方针政策达成社会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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