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局统一成立中央直辖市北宁市的方针
政治局一致同意在北宁省行政区划的基础上成立北宁市。
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陈锦绣代表政治局签署并颁布了政治局2026年6月20日关于在北宁省行政区划的基础上成立中央直辖北宁市的第52-KL/TW号结论。
第52-KL/TW号结论明确指出:审议北宁省委2026年5月19日关于在北宁省行政区划的基础上成立北宁市直辖市的第15-TTr/TU号呈文,政治局得出以下结论:

在北宁省行政区划的基础上,统一成立北宁市的方针。
重点发展北宁市,使其成为绿色、智慧、现代、文明、富饶美丽的城市典范,具有浓郁的京北文化特色。 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相结合,以科学技术和创新为主要增长动力。
发展现代工业、高科技,深入参与全球供应链;形成电子工业中心,重点是半导体工业、微芯片生产、人工智能,是全国乃至该地区领先的产业。完善公路、水路、铁路、航空和智慧城市基础设施的同步建设,将大型城市中心与物流服务基础设施、多式联运连接起来;在城市各地方之间实现协调、平衡的发展。
建设精简、专业、现代化、廉洁、纪律严明、纪律严明的城市政府,运作有效、高效,促进发展; 坚决保障国防、安全、秩序、社会安全。 全面发展文化、社会领域,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使人民能够享受发展成果。
政治局责成北宁省委 phối hợp 国会党委、政府党委和各机构 tiếp thu 政治局的意见、各机构的合理意见,以补充和完善提交给中央委员会的提案。 同时,抓紧完善缺失的内容,完善一级城市认证档案,提交中央审议决定(如果档案齐全,提交中央第三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