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局更名为祖国阵线党委、中央各团体
政治局决定将祖国阵线党委、中央各团体更名为群众工作党委、阵线和中央各团体。
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陈锦绣代表政治局签署了第492-QĐ/TW号决定,日期为10月16日,关于将祖国阵线党委、中央各团体更名为群众工作党委、阵线和中央各团体。
第492-QĐ/TW号决定明确指出了以下依据:党章;第十四届中央委员会、政治局和书记处的工作条例;第十四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会议2026年10月8日第28-NQ/TW号决议;审查中央组织部的建议。
政治局决定将祖国阵线党委、中央各团体更名为群众工作党委、阵线和中央各团体。
中央民运党委、阵线和中央各团体、中央组织部、中央办公厅及相关机构,根据职能、任务,在组织机构安排、干部、公务员、劳动者分工、安排方面进行协调;建设中央民运党委、阵线和各团体的职能、任务、组织机构,提交政治局审议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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