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数字平台上扩大对劳动者的强制性社会保险的提议
政府提议扩大在数字平台上劳动者参加强制性社会保险(BHXH)的对象。
10月21日,继续第二届会议,国会听取了中央委员、内政部部长阮进海关于修订和补充《社会保险法》若干条款的法律草案的呈文。
关于修改和完善社会保险制度和政策,该法律草案仅修改和补充了关于制度和政策的一些规定,以确保社会保险法规定的统一性,并为各机构在实施过程中创造法律依据。具体而言,修改了第2条第4款a项和第7款a项的规定,即每月领取社会养老金的人员不属于参加强制性和自愿社会保险的范围。
为了确保对没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在数字平台上工作的劳动者群体进行适当、可行的扩大社保政策覆盖范围的路线图,在2024年《补充法》草案中,修订了第2条第6款的规定,方向是:
国会常务委员会根据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没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在数字平台上工作的人员强制参加社保。
然而,为了确保扩大对这类对象的社会保险政策覆盖范围,该法律草案补充和修订了2024年《社会保险法》第2条第6款的规定,方向如下:
国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对没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在数字平台上工作的有工作、收入稳定、经常性的劳动者强制参加社保,依据政府的建议,符合各时期的经济社会发展条件。

目前,政府党委正在研究制定关于工资和社会保险政策的新决议,提交给主管当局审议决定;此内容将在中央委员会通过新决议后,由政府指导牵头起草机构与具体研究机构进行制度化。
该法律草案还修改了关于补充退休保险概念的第3条第5款的规定,扩大允许个人直接参与。
审查该法律草案时,中央委员、国会文化和社会委员会主任阮得荣表示,委员会原则上同意政府的建议和解释,旨在逐步扩大参与范围,保障劳动权、社会保障权和社会福利。
然而,规定“非劳动关系人员、在数字平台上工作的人员”属于强制参加社保的范围非常广泛,不能保证可行性,需要仔细、多角度地考虑和评估影响。
因此,审查机构也建议政府继续审查并充分执行国会常务委员会第276号结论,研究并在法律草案中明确规定实施对象和具体时间。
如果无法明确规定对象、实施时间,尚未获得预计对象的同意,则必须参加强制性社会保险,建议政府在全面修订《社会保险法》时修改此内容,因为现行规定已经涵盖了政府提出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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