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资改革中取消基本工资和工资系数
当工资改革时,将取消目前的基本工资和工资系数,用新工资表中的具体金额建立基本工资。
内政部目前正在牵头制定工资和社会保险(BHXH)政策改革提案。 其中,预计将于2026年11月向政府党委提交提案,然后于2027年2月提交给政治局、书记处。
该计划的目标是在紧急时间内完成研究、制定提案和决议草案的过程,作为提交给第十四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基础。
根据第27-NQ/TW号决议的精神,预计将有5个新的公共部门工资表。

目前的基本工资为每月253万越南盾,根据第161/2026/NĐ-CP号议定书,自2026年7月1日起实施。
在2018年第27-NQ/TW号决议第2条第3款第1项中,具体规定了确定设计新工资表的具体因素。
其中,取消目前的基本工资和工资系数,按照新工资表中的具体金额制定基本工资。
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对从事执行、服务工作的人员实行统一劳动合同制度,不对这些对象适用公务员、工作人员的工资表。
确定公共部门公务员、工作人员的最低工资是从事需要中专(一级)学历工作的人员的工资,不得低于企业部门受过培训的劳动者的最低工资。
扩大工资关系作为确定工资表系统中具体工资水平的依据,逐步接近企业部门的工资关系,以适应国家资源。
完善对干部、公务员、工作人员和武装力量的定期晋升和提前晋升制度,使其符合新工资表的规定。
关于工资和收入管理机制,机关、组织、单位的负责人可以使用每年分配的工资基金和经常性支出,聘请专家、科学家、有特殊才能的人履行机关、组织、单位的职责,并决定与分配的任务相称的收入支付水平。
机关、组织、单位负责人制定规定,定期奖励其管辖范围内的对象,并结合对每个人工作完成程度的评估和分类结果。
扩大对一些中央直辖省市的试点机制的适用,这些省市已经自行平衡预算,并确保有足够的资源来实施工资改革,社会保障政策的支出平均收入增加不超过管理范围内干部、公务员、工作人员的基本工资基金的0.8倍。
事业单位(ĐVSNCL)自给自足经常性支出和投资支出,或自给自足经常性支出和国家预算外的国家财政基金,可以像企业一样按照经营业绩实行工资自主机制。
事业单位自给自足一部分经常性支出,而由国家预算全额保障经常性支出的事业单位则适用与公务员相同的工资制度。
实际支付的工资与工作岗位、职称有关,由事业单位负责人在收入来源、劳动生产率、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的基础上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