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时将海防市两名遭遇交通事故的女孩送往急救
海防——毛田社基层治安力量的一名成员及时协助2名遭遇交通事故的人员送往急救。
10月10日8点30分左右,阮仲坎先生——新长村治安小组的成员,正在5号国道上行驶,靠近Chùa Vít高架桥附近,穿过Mao Điền社新福村时,发现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34C-338.01号汽车与21E1-239.13号摩托车相撞,导致摩托车上的两人摔倒在路上,头部和腿部受伤。
发现上述情况后,阮仲坎先生与周围居民配合保护现场,致电115急救中心,协助将伤者送往海阳综合医院急救。 同时,向社公安指挥部和毛田社公安秩序警察小组报告事件内容,以便按照规定解决。
经核实,34C-338.01号汽车的驾驶员是B.D.C先生(1973年出生,居住在海防市Kẻ Sặt社),摩托车21E1-239.13由B.T. P. T女士(2006年出生,居住在和平省)驾驶,搭载着Q.T.H. L女士(2007年出生,居住在河江省)。由于被Kham先生和人民群众发现并及时送往急救,T女士和L女士的健康状况已经稳定。
在此处查看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