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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任乡级人民委员会主席有权停止参与基层维护安全秩序的队伍。 摄影:南阳
新任乡级人民委员会主席有权停止参与基层维护安全秩序的队伍。 摄影:南阳

乡公安局长有权解除基层安保力量的职务吗?

Nam Dương (Báo Lao Động) 25/10/2026 15:25 (GMT+7)

读者 ducthienxxx@gmail 提问:根据法律规定,社长有权解除基层安保力量的职务吗?

《劳动报》法律咨询部门答复:

公安部第 14/2024/TT-BCA 号通知第 5 条第 3 款详细规定了《基层参与维护安全秩序的部队法》的若干条款,规定了停止参与该部队的情况如下:

a) 对于《参与基层维护安全秩序的部队法》第17条第3款a项规定的情况:乡级公安机关牵头受理辞去部队的申请,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乡级公安机关配合村长、居民小组组长、村、居民小组的基层工作委员会主任审查,并附上要求辞去参与基层维护安全秩序的部队的报告(本通知附件07号),报告给乡级人民委员会主席审议决定;

b) 对于《基层参与维护安全秩序力量法》第17条第3款b、c、d项规定的情况:乡级公安机关牵头,配合村长、居民小组组长、村、居民小组基层工作委员会主任收集信息、资料,并附上书面报告,要求停止参与基层参与维护安全秩序力量(本通知附件07号样本),报告乡级人民委员会主席审议决定;

c) 自收到乡级公安机关的文件之日起 05 个工作日内,乡级人民政府主席审查并决定停止参与基层维护安全秩序的队伍(本通知附件 08 号样本),并责成乡级公安机关在人民议会、人民委员会、乡级公安机关总部、文化馆和村、居民区的社区活动场所公开张贴决定。

这样,乡级人民委员会主席才有权停止参与基层维护安全秩序的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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