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8月27日起,交警对在法云-宜山高速公路上未保持安全距离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从2026年8月27日起,交警将对在法云-宜山高速公路上未遵守与前方车辆安全距离规定的行为的司机处以罚款。
8月25日晚,来自公安部交通警察局(CSGT)的消息称,从2026年8月27日起,高速公路交通警察第3队、公路、铁路交通巡逻检查指导处 - 交通警察局将正式对在法云 - 桥惹 - 高蒲 - 梅山 - 45号国道 - 宜山高速公路上未遵守与前方车辆安全距离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
根据规定,在道路干燥、天气正常的情况下,当车辆以超过60公里/小时的速度行驶时,与前方行驶的车辆的最小距离为55米。如果保持距离低于55米,将被确定为违规。
根据第168号议定,对于在未发生碰撞的情况下未保持安全距离的错误,司机将被处以400万至600万越南盾的罚款,并扣2分驾驶执照。
如果违规行为导致交通事故,罚款将增加到2000万至2200万越南盾,同时司机将被扣10分驾驶执照。
处罚旨在提高司机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的意识,限制因未保持安全距离而造成的碰撞风险。
交通警察局建议,在法云-惹-高蒲-梅山-45号国道-宜山线路上行驶的司机需要注意保持适当的距离,控制速度,以确保自己和共同行驶的车辆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