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长、居民小组组长被建议从1.7开始计算津贴。
村长、居民小组组长被建议按照预计从1到7的基准工资计算津贴。
内政部正在征求关于指导实施对党、国家、越南祖国阵线、政治-社会组织和协会等机关、组织、事业单位的领取工资和津贴的对象的基本工资标准的通知草案的意见。
关于干部、公务员、工作人员和武装力量的基本工资和奖金制度的详细指导通知草案。
该法令草案规定,7月1日起适用的基本工资为每月253万越南盾,比现行增加19万越南盾。
值得注意的是,内政部提出了计算工资、津贴和运营费用的方法。
内政部表示,对于在村、居民区从事非专业工作的人,国家预算为每个村、居民区分配的津贴基金,根据政府 2023 年 6 月 10 日第 33/2023/NĐ-CP 号法令的规定,按每月 253 万越南盾的基本工资计算。
对这些对象的具体津贴规定,按照第33/2023/NĐ-CP号议定书的规定执行。
政府第33/2023/NĐ-CP号议定规定,在村/居民区从事非专业工作的人员将享受每月津贴。
然而,这项津贴仅适用于不超过三个职位,包括党支部书记、村长/居民小组组长和基层工作委员会主任。
据此,拥有350户以上家庭的村庄;拥有500户以上家庭的居民区;属于重点、复杂的社会行政单位的村庄、居民区,在安全、秩序方面符合主管机关的决定;属于边境、海岛地区社会行政单位的村庄、居民区,津贴基金为基本工资的6倍。
预计从7月1日起,对村长、居民小组组长的每月津贴将根据第33/2023/NĐ-CP号议定书中的承包额进行调整。
据此,预计这3个职位的最高津贴为6 x 253万越南盾/月 = 1518万越南盾/月。该定额适用于规模为350户以上的村、居民区。
对于不属于规定的村、居民小组,可以承包相当于基本工资4.5倍的津贴基金,相当于每月11385万越南盾。
对于在村、居民区兼职执行村、居民区其他非专职人员任务的非专职人员,可享受兼职津贴,相当于兼职职务规定的津贴的100%。
然而,上述承包金额仅适用于不超过3个职位。
每个职位的具体享受水平将根据以下依据分配:分配给每个村、居民小组的津贴基金;用于工资改革的预算资金;每个村的特殊情况。
通过此举,省人民委员会向省级人民议会提交规定,规定村级非专职职务的津贴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