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二届会议上提交国会通过《文化产业发展法》。
在第二届会议(2026年10月)上,国会预计将审议并通过《文化产业发展法》。
9月17日,来自国会办公室的消息称,政治局委员、国会主席陈清敏签署并颁布了第18/2026/UBTVQH16号决议,调整2026年立法计划。
据此,国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在2026年立法计划中补充,提交国会征求意见,并在第二届会议(2026年10月)上通过,按照简化程序,针对以下项目:文化产业发展法;基层民主实施法(修订)。
将《劳动安全卫生法》(修订版)的名称调整为《劳动安全卫生法》若干条款的修订和补充法。
同时,在2026年立法计划中补充,提交给国会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按照以下项目简化的程序和手续:
关于修改和补充国会常务委员会2025年2月18日第71/2025/UBTVQH15号决议若干条款的决议,关于民族委员会、国会各委员会的具体任务、权力和组织结构。
国会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取代了国会常务委员会2016年5月13日第1206/2016/NQ-UBTVQH13号决议,该决议规定了人民议会代表的制度、政策和保障活动条件。
关于组织实施,决议明确指出,国会常务委员会分配提交机构、主持审查机构、参与审查机构,以及提交国会常务委员会就2026年立法计划中调整的项目征求意见的进度。
具体而言,以下项目:文化产业发展法;基层民主实施法(修订);修订和补充《劳动安全卫生法》若干条款的法律,提交给国会常务委员会,在2026年9月的会议上征求意见。
国会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取代了国会常务委员会2016年5月13日第1206/2016/NQ-UBTVQH13号决议,该决议规定了关于人民议会代表在2026年10月会议上向国会常务委员会提交的制度、政策和保障活动条件。
关于修改和补充国会常务委员会2025年2月18日关于民族委员会、国会各委员会的具体任务、权力和组织结构的第71/2025/UBTVQH15号决议的若干条款的决议,提交给国会常务委员会在2026年10月至11月的会议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