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国会提交《预防和打击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扩散法》
《预防和打击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扩散法》草案已于8月4日上午提交国会。
8月4日上午,继续第一届非例行会议的议程,政治局委员、政府副总理、国防部长潘文江大将受政府总理委托,介绍了《预防和打击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扩散法》草案的呈文。
预防和打击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扩散是当务之急
潘文江大将表示,研究、制定和颁布法律是一项紧迫的要求,旨在将党关于从早、从远、从国家尚未危险时保护祖国的主张和路线制度化。
该法律草案包括 4 章 37 条。该法律草案的基本内容是在政府通过的 3 项政策制度化的基础上制定的,继承了现行法律中仍然适用的规定,纠正了预防和打击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扩散工作中的不足之处。
同时,补充新规定,以满足执行国际条约、联合国安理会决议和相关国际准则的要求。
该法律草案的内容也经过审查和设计,确保与国防、安全、反恐、反洗钱、化学品、原子能、对外贸易管理、海关、科学技术以及其他相关专业法律领域的法律保持一致性和同步性。
该法律草案是按照框架法律的方向制定的,仅规定属于国会权限的基础性、长期稳定问题;不将经常变化的技术、专业内容法律化,而是交给政府和有权机关详细规定,以确保灵活性、可行性,符合实践和相关国际承诺。
该法律草案明确规定了在实施预防和打击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扩散措施过程中,各机关、组织和个人的合法权利和利益的保护机制。
潘文江大将表示,该法律草案旨在简化手续,将信息的提供、开发和共享与各部委、行业和地方现有的数据库和信息系统相结合。加强电子方式的使用,采用优先机制,简化对内部良好合规性计划的组织和企业的检查和监督方式。
据潘文江大将称,该法律草案已在内容、立法技术和法律体系的统一性方面进行了审查和修改。 确保严格、可行的规定,不给个人、组织和企业带来新的行政手续和合规成本。
同时,满足国家管理要求,并充分履行越南在预防和打击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扩散方面的国际义务。
潘文江大将强调,法律的实施不会产生巨大的财政资源要求,基本上是在继承组织机构、人力、物质基础、信息系统、数据库的基础上组织。
建议具体化国家风险评估标准
审查该法律草案时,中央委员、国防、安全和对外委员会主任黎晋岁上将表示,委员会同意制定该法律的必要性和目的;基本同意该法律草案的修订和补充范围。
关于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扩散国家风险评估标准和控制清单,委员会基本同意该法案草案。
为了严谨、可行,国防、安全和对外委员会主任建议政府研究补充、完善,使其评估标准更加具体,补充定量指标或适当的评估水平;明确企业和经济主体在脆弱性标准组中的作用;明确各机构在评估、更新国家风险评估标准过程中的原则、方法、信息来源和责任。
审查机构还建议明确整合、引用和应用控制目录与专业目录的机制;同时,补充关于信息安全和突发事件处理机制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