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制定将乡镇转为坊的提案
胡志明市制定了将乡镇转为坊的提案,流程为9个步骤,要求符合条件的乡镇按照每个时间节点紧急完成档案。
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刚刚颁布了在胡志明市建立城市行政单位的提案。
与平阳省和巴地头顿省合并后,胡志明市目前有168个乡级行政单位,包括113个坊、54个乡和1个经济特区。
该计划明确规定了将符合条件的乡镇转为坊的程序和手续,包括9个步骤。
第一步,社人民委员会根据城市行政单位的标准组织现状评估,报告社党委常务委员会通过,并在2026年4月23日之前提交给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通过内务厅)进行评估。 同时,各社主动制定方案,配合各部门完善未达标的标准。 在获得市委和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的批准后,地方完善方案并提交审核。
第二步,内务厅牵头, phối hợp các đơn vị liên quan thẩm định hồ sơ, tổng hợp báo cáo UBND TPHCM; 在 2026 年 5 月 8 日之前提交给市人民委员会党委,然后提交给市委常务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审查政策。
第三步,根据主张,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指示社人民委员会完善提案,并征求意见,组织征求辖区内全体选民的意见,于2026年5月13日前完成。
步骤4,在征求选民意见后,社人民委员会向社人民议会提交通过,颁布决议并完善档案,发送给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通过内务厅),于2026年5月20日前完成。
第五步,内务厅继续审核、汇总,提交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向市人民委员会党委报告,同时提交市委常务委员会和市委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于2026年5月30日前完成。
第六步,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向市人民议会提交批准成立城市行政单位的主张;然后完善档案,向政府和内政部提交提案,于2026年6月15日前完成。
步骤 7,自收到档案之日起 30 天内,内政部组织评估,必要时可以进行实地考察。 在此基础上,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完善接收报告,解释意见。
步骤8,内政部向政府提交审议,征求政府成员意见,颁布决议并提交国会常务委员会。
步骤9,国会法律与司法委员会在提交国会或国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决定之前进行审查。
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责成各乡人民委员会,特别是那些符合条件、符合标准的乡升格为坊,特别是那些源自城镇或已获批准城市总体规划的乡,抓紧按时实施各项步骤。
同时,各地方必须配合审查、调整规划,评估城市分类标准,制定分类方案,并按照规定设立城市行政单位。
成立坊的标准
根据第112/2025/UBTVQH15号决议,一个行政单位要想成立一个坊,必须满足以下标准:
人口规模从21000人以上。
最小自然面积5.5平方公里。
在已批准的规划中具有地位和职能,发挥区域、省级或次区域综合中心或专业作用,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城市人口比例达到50%以上。
经济社会发展结构和水平保障:
地方财政收入平衡,达到支出的100%。
- 工业-建筑和服务业占比70%以上。
- 非农业劳动力比例达到70%以上。
——近三年来,人均收入高于胡志明市的平均水平。
最近三年,贫困户比例低于该市的平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