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对坊、社的安排有新的指示
胡志明市继续研究区、乡的安排方案,其中包括审查未达到标准或运营后出现不合理之处的单位。
8月13日,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办公室向胡志明市内务厅发出文件,传达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领导关于继续研究在该市范围内安排乡级行政单位方案的意见。
根据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副主席阮孟强(Nguyễn Mạnh Cường)的指示,内务厅被委托牵头,配合市委组织部和相关机构、单位,审查未完全满足标准、条件或在运营过程中出现不合理之处的行政单位。
审查必须依据中央规定的标准、原则、条件和流程。 在此基础上,该市将在真正必要的情况下制定调整方案,确保科学性、谨慎性,形成社会共识,并最大限度地减少混乱。
内务厅有责任为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提供建议,提交给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党委常务委员会,以便向市委常务委员会报告,供其审查并批准。 这项内容要求在 2026 年 8 月 25 日之前完成。
此前,胡志明市市委已要求继续研究在该地区安排乡级行政单位的方案。
据此,各乡、坊、经济特区党委必须组织扩大的党委会议,全面评估地方在运行两级地方政府模式后的组织和活动情况。
评估内容侧重于乡级行政单位的条件和标准;当地的实际情况;管理、服务人民的要求以及各时期的发展方向。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发现确实有必要进行调整,各地方被要求在科学、谨慎的基础上制定方案,确保人民的共识,相关行政单位之间的统一,并符合实际要求。
会议结束后,各乡镇、坊、经济特区必须在2026年8月30日之前通过市委组织部向市委常务委员会提交结果报告。
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党委被责成市人民委员会领导指示内务厅以及各厅、行业、相关单位与市委组织部 phối hợp 审查尚未完全满足标准、条件或在运营过程中出现不合理行为的行政单位。
胡志明市研究发展委员会被委托编写专题报告,分析现状并提出方案,于2026年8月30日前完成。
市委组织部负责协调、跟踪、督促并汇总报告给市委常务委员会,于2026年9月5日前完成。
与此同时,市委办公室负责跟踪、督促实施过程,协调处理困难和障碍;同时,对市委常务委员会进行评估和咨询。
在与平阳和巴地头顿合并后,胡志明市目前有168个乡级行政单位,包括113个坊、54个乡和1个经济特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