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理要求在5月31日之前结束乡级非专职人员的活动
总理要求各省、市人民委员会在2026年5月31日之前停止对乡级非专职人员的活动。
该内容在政府总理于2026年5月20日发布的第21/CT-TTg号指示中提到,该指示涉及对乡级、村级、居民区非专职人员的村、居民区的安排、使用、制度和政策。
在5月31日之前结束乡级非专职人员的活动
在指示中,政府总理要求各省、市人民委员会在2026年5月31日之前停止对乡级非专职人员的活动。
抓紧制定、颁布和组织实施针对乡镇非专职人员的安置、使用、解决制度和政策的方案;确保与2026年6月30日之前完成村、居民区的整顿时间同步完成。
配置和使用方案必须与根据政府总理2026年5月8日关于提高地方各级政府干部、公务员素质的第18/CT-TTg号指示的精神,按照新形势的要求,对乡镇干部、公务员队伍进行结构调整和提高质量的要求相结合,方向是:
在2026年分配的编制基础上,对具有适当的素质、能力和专业水平、立即满足任务和工作岗位要求的乡级公务员、工作人员进行选拔和接收。
对符合必要、满足任务要求并符合规定的标准和条件的职位,实行履行公务员、职员职务的合同制度。

选择、推荐在村、居民区从事非专业活动的人员,确保符合条件、标准、安排程序。 充分、及时地解决未继续安排、使用的制度和政策。
在5月26日之前颁布对村、居民区非专职人员的制度和政策。
政府总理责成内政部完善村、居民区安置提案的内容,以及对乡镇、村、居民区非专职人员的安排、使用、制度和政策,并就政府颁布关于村、居民区组织和活动的法令以及对村、居民区非专职人员的一些制度和政策,按照政府的指示,在2026年5月26日之前颁布。
公安部指示各级公安机关主动掌握辖区情况;配合各级地方政府,审查并提供居住在该地区的家庭数据。
及时向地方党委、政府建言献策,处理村、居民区整顿过程中出现的安全秩序问题;确保维护政治安全、社会安全秩序,不形成基层热点、复杂事件。
与内政部和地方政府协调,指导审查、完善、部署参与基层维护安全秩序的部队,使其符合2026年5月25日之前的村庄和居民区的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