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基本工资:将出台新规定处理年底奖金余额
政府将修改关于处理年底奖金余额的规定,以避免在提高基本工资时产生不同的理解。

该内容在政府关于规定干部、公务员、工作人员和武装力量基本工资和奖金制度的法令草案中被提及,目前内政部正在征求人民意见。
内政部建议从2026年7月1日起调整基本工资为每月253万越南盾。
同时,审查和修改对中央正在实施特殊财务和收入机制的机构和单位的规定。
关于奖金制度,内政部建议维持第73/2024/NĐ-CP号议定书的政策。
同时修改和完善关于处理年终奖金余额的规定,以确保哪一年的奖金与当年的成就奖励挂钩,避免在执行过程中产生不同的理解。
根据第73/2024/NĐ-CP号议定书,根据突出工作成绩和对以下对象的年度任务完成情况的评估和分类结果,实行奖励制度:
1. 干部、公务员。
2. 乡级干部、公务员。
根据《公务员法》的规定,公立事业单位的公务员。
4. 从事政府关于行政机关和公共事业单位某些类型工作合同的第111/2022/NĐ-CP号议定书规定的劳动合同制度的人员,属于适用或在劳动合同中约定适用工资等级的情况,根据关于干部、公务员、工作人员和武装力量工资制度的第204/2004/NĐ-CP号议定书。
5. 在各协会编制指标中工作的人员,根据政府关于协会组织、活动和管理的第45/2010/NĐ-CP号法令(经第33/2012/NĐ-CP号法令修订和补充)的规定,获得国家预算的运营资金支持。
6. 越南人民军的军官、专业军人、国防工人、职员和合同工。
7. 领取工资的军官、士官、公安工人和属于人民公安的合同工。
8. 在密码组织工作的人。
上述规定的奖金制度用于根据工作成绩进行特别奖励,并根据机关、单位内每位领取工资的人员的工作完成程度评估和分类结果,每年定期奖励。
根据国防部、公安部的规定,武装力量单位负责人;有权管理或被下放管理干部、公务员的机构负责人以及公共事业单位负责人有责任制定具体规章制度,以实施适用于机关、单位工资名单中的对象的奖金制度;发送给直接上级管理机构进行管理、检查,并在机关、单位内公开。
奖励标准是根据在机关、单位中获得工资的人员的突出工作成绩和年度任务完成情况的评估和分类结果。
针对每个情况的具体奖金,不一定与每个人的工资系数相关。
该法令明确指出,根据本规定,年度奖金基金超出了《竞赛奖励法》规定的奖励基金,由机关、单位工资单上人员的职务、职称、职级、军衔的工资总额(不含津贴)的10%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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