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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和省的企业就通过账户向少数民族劳动者支付工资的路线图向税务机关提出建议。 图片:友隆
庆和省的企业就通过账户向少数民族劳动者支付工资的路线图向税务机关提出建议。 图片:友隆

企业建议通过账户向少数民族劳动者支付工资的路线图

HỮU LONG (báo lao động) 15/04/2026 17:51 (GMT+7)

庆和省——企业提议考虑对少数民族劳动者通过账户支付工资的过渡路线图。

第一原食品责任有限公司(南金兰社)表示,已向庆和省税务机关发送文件,建议通过银行账户实施工资支付路线图。

据企业称,政府第320/2025/NĐ-CP号议定书自2025年12月15日起生效,规定500万越南盾以上的支出必须有非现金支付凭证。 因此,从这个水平分期支付的工资也必须通过银行支付。

然而,企业方面认为,实施需要符合经济社会条件和民生,特别是对于少数民族劳动群体。

企业援引了国家管理原则,根据该原则,当政策出现客观障碍时,管理机构需要有适当的实施路线图指导,避免机械地应用,造成社会后果。

据反映,目前企业尚未具备立即通过银行账户支付100%工资的条件。

主要原因是获得银行服务的限制;许多工人不习惯使用 ATM 卡;电子交易技能仍然较弱,存在财产风险和投诉的发生。

基于这一现实,企业建议在 1 年内实施过渡路线,从 2026 年 1 月 1 日到 2026 年 11 月 30 日。

在此期间,企业将逐步培训银行卡使用技能,与信贷机构合作开设集中账户,协助劳动者完善法律条件,以获得服务。

目前,企业正在以现金和转账两种形式向劳动者支付工资。

工资支出有完整的会计档案和凭证,如劳动合同、工资单、工作记录、支出单和申报、税务结算档案(《劳动法》)。

关于此内容,2026年3月,庆和省税务机关已向企业发出书面答复。

据此,税务机关记录了在执行对少数民族劳动者工资费用的非现金支付规定过程中遇到的困难。

然而,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67/2025/QH15号、第320/2025/NĐ-CP号议定书和第20/2026/TT-BTC号通知,目前没有规定允许推迟对非现金支付凭证的要求。

因此,企业必须从2025年12月15日开始执行。

税务机关还指出,对于每次支付额低于500万越南盾的款项,不强制要求有非现金支付凭证,以便在确定企业所得税时计入可扣除费用。

工资支付需要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并向正确的对象支付,并确保符合规定的完整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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