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两所法学院并入大学
南方法学院并入芹苴大学;北方法学院并入隶属于太原大学的科学大学。
政府副总理黎进洲刚刚签署了政府总理的决定:
在第805/QĐ-TTg号决定中,政府总理决定将隶属于司法部的南方法律学院并入隶属于教育培训部的芹苴大学。
在第806/QD-TTg号决定中,政府总理决定将隶属于司法部的北部法律学院并入隶属于太原大学、教育培训部的科学大学。
教育与培训部和司法部指示相关机构和单位按照规定,按照原状移交、接收南方法律学院的学生、人员、财务、财产到芹苴大学,以及北方法律学院的学生、人员、财务、财产到隶属于太原大学的科学大学;确保正常运作,相关各方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在合并过程中不发生消极、损失、浪费财务和财产的情况。
教育培训部负责芹苴大学继续为在南方法律学院学习的学生提供培训和学位;隶属于太原大学的科学大学继续按照规定为在北方法律学院学习的学生提供培训和学位,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
在第807/QD-TTg号决定中,政府总理决定在广义省成立财经-营销大学分校,该分校由财经-会计大学设立。
第807/QD-TTg号决定责成教育与培训部部长和财政部部长负责指导财经-营销大学、财经-会计大学按照规定移交、接收财经-计划大学的人员、财务、财产、学生原状;移交、接收过程必须确保正常运作,学生、教师、管理人员、员工、相关方的合法、正当权益,不发生消极、损失、浪费财务、财产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