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贸部自9月15日起关于组织结构的新规定
政府颁布了关于工贸部21个直属单位的职能、任务、权力和组织结构的新规定。
政府刚刚颁布了第351/2026/NĐ-CP号议定书,日期为2026年9月11日,规定了工贸部的职能、任务、权力和组织结构。
关于任务和权力,该法令规定工贸部按照《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履行任务和权力,以及政府关于部委、部级机构的职能、任务、权力和组织结构的规定,以及以下任务和权力:
向政府提交法律草案、国会决议、法令、国会常务委员会决议;政府法令草案、决议草案;根据政府、部委的年度立法计划和计划,向政府总理提交政府总理的决定草案;根据政府、政府总理的分工和国会的年度立法计划,总结的决议、项目、提案、计划。
该法令还详细规定了工贸部在电力和可再生能源领域的任务和权力;电力需求管理;电力调节;石油、天然气、煤炭、与石油、天然气、新能源和其他能源活动相关的海洋能源;节能;重工业、轻工业;地质和矿产;工业促进、工业园区、工业集群、手工业;化学品、工业炸药;工业安全;贸易和国内市场;市场管理;竞争和保护消费者权益。
关于组织结构,工贸部有21个直属单位,包括:计划-财务司;国外市场发展和多边贸易司;组织人事司;法规司;部办公室;能源-石油局;电力局;工业局;安全技术和工业环境局;化学局;国内市场管理与发展局;电子商务局;国家竞争委员会;科学技术与数字化转型局;进出口局;贸易保护局;贸易促进局;越南地质矿产局;工贸战略与政策研究院;工贸报;工贸杂志。
其中,前18个单位是协助部长履行国家管理职能的单位,其余3个单位(工贸战略与政策研究院;工贸报;工贸杂志)是服务于该部国家管理职能的公共事业单位。
国外市场发展和多边贸易司设有6个部门。
国家竞争委员会按照竞争法的规定履行职能、任务、权力和组织结构。
第351/2026/NĐ-CP号议定书自2026年9月15日起生效;取代政府于2025年2月26日颁布的第40/2025/NĐ-CP号议定书,该议定书规定了工贸部的职能、任务、权力和组织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