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寿省提议为参与防灾减灾的人员支出资金
富寿省——参与防灾减灾的无薪人员建议每天获得327,600越南盾的补助。
省人民委员会正在起草一项决议,规定对未从国家预算中领取工资、被动员参加防灾减灾、培训、演习的人员的劳动日补贴标准。
根据草案,适用于这一群体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天327,600越南盾。
对于在夜间执行的任务,在前一天22点到第二天早上6点之间,补助金增加了50%。 基本金额为327,600越南盾,相应增加的部分为163,800越南盾。
该草案还要求支付必须向正确的对象、正确的任务执行时间、公开透明并遵守法律法规。
据富寿省人民委员会称,327,600 越南盾的标准是根据政府的规定提出的。具体而言,第 53/2026/NĐ-CP 号议定规定了由省人民委员会提交给同级人民议会决定的工日补贴标准,但不得低于第 72/2020/NĐ-CP 号议定和修订文件中规定的标准。
第16/2025/NĐ-CP号议定规定,劳动日津贴不得低于327,600越南盾。
根据2025年10月28日第27/2025/NQ-HĐND号决议,富寿省也正在对民兵部队实施这一标准。 据此,民兵被调动执行任务或按照主管当局的计划执行,每人每天可获得327,600越南盾。
富寿省人民委员会认为,这项支持水平符合现行政策,同时也符合预算平衡能力。
除了民兵,防灾减灾工作还动员了基层安全力量,冲锋在乡级防灾减灾、民防、各团体组织和人民中。
据省人民委员会称,这些小组可以参加培训、演练、演习、应对和克服自然灾害的影响。工作性质、任务执行条件和风险程度有很多相似之处。
因此,规定统一的补贴水平被认为是合适的,既保障了参与者的权益,又避免了与目前对民兵适用的制度的差异。
对于夜间任务,50%的增加也基于中央的规定和该省的现行政策。
富寿省人民委员会认为,这种计算方法确保了特殊任务组之间的相关性,同时也具有地方预算平衡的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