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海防市人民议会11名副主任、专职委员
海防市 - 4月22日,市人民议会常务委员会向市人民议会各委员会的11名副主任、专职委员颁发了批准决议。
根据会议上公布的决议,第十七届市人民议会法制委员会,2026-2031年任期有2名副主任;1名专职市人民议会代表和8名兼职市人民议会代表。
副主任包括:原毛田社党委书记、原人民议会主席段廷玄先生;原市委内政部信访、接待公民工作跟踪处处长裴庆成先生。人民议会工作处副处长范氏清女士(市国会代表团和人民议会办公室)被批准为专职委员。
海防市第十七届人民议会文化与社会委员会,任期2026-2031年,有2名副主任;1名专职委员和7名兼职人民议会代表。
副主任包括:陈氏莲女士、阮氏玄女士(均为市人民议会第十六届文化和社会委员会副主任)。增氏芳女士,市人民议会工作部副主任(国会代表团和市人民议会办公室)被批准为专职委员。
经济预算委员会(第十七届市人民议会,2026-2031年任期)有2名副主任;1名专职委员和8名兼职的市人民议会代表。
副主任是陈氏兰英女士(市人民议会第十六届经济预算委员会副主任)和郑翠娥女士(市人民议会第十六届城市委员会副主任)。永来社党委常务副书记黎荣被批准为专职委员。
第十七届市人民议会城市委员会,任期2026-2031年,有1名副主任;1名专职委员和8名兼职的市人民议会代表。市人民议会常务委员会批准阮永山先生,第十六届市人民议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为副主任。阮清松先生,市人民议会工作部主任(国会代表团和市人民议会办公室)被批准为专职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