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征地后,必须稳定人民的生活和长期生计。
国会代表认为,除了明确征地情况外,还需要特别关注保障人民的生活和生计。
8月21日,国会在会堂上讨论了2024年土地法修订政策的定向。
代表阮维明(岘港市国会代表团)表示,基本同意有必要修改2024年《土地法》,以解决实践中的瓶颈问题并疏通土地资源。
阮维明代表在中央关于修订《土地法》及相关法律的第21号决议中强调,从赔偿被收回财产转向为人民重建生活,强调这一精神必须在法律草案中更加明确。
因此,需要补充一项原则,即赔偿、援助和安置必须不仅以退还的财产价值进行评估,还以被征地居民是否能够恢复、维持生活和生计的能力进行评估。
“两户居民获得相同的赔偿,完全可能落入两种不同的命运。一个人可以在附近找到住所和工作场所,但另一个人因搬迁太远而损失了收入”——这位代表举例说明。

此外,需要规定国家的责任,在赔偿支付后立即结束,取而代之的必须有支持政策,并与征地后恢复生计的阶段相结合。
特别是,在征地时,居民需要表达对安置地点的愿望,尤其是就地安置。在制定补偿安置方案时,必须记录并考虑这一愿望的实质性问题。
阮大胜代表(兴安省国会代表团)在会场上发言时表示,该法律草案已更具体地规定了国家收回土地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造福国家和公共利益的情况。
在明确确定征地情况的同时,兴安代表团代表指出,在土地被征用后,需要特别关注保障人民的生活和生计。
“这是赔偿、援助、安置政策设计的贯穿始终的原则”——代表阮大胜强调。
此外,该法律草案规定了土地补偿的顺序,优先考虑具有相同用途的土地。 如果没有土地,则以现金补偿,同时允许在地方有土地基金、住房基金以及被征地者有需求时,以其他用途的土地或住房进行补偿。
这位人士建议继续完善这项规定,使其更具体地反映了重建生活的需求,确保被征地者拥有与旧住所相同或更好的住所、生活条件和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