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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与环境部解答了关于征地决定的疑问。图片:明军
农业与环境部解答了关于征地决定的疑问。图片:明军

正确理解征地决定

THEO CỔNG THÔNG TIN ĐIỆN TỬ CHÍNH PHỦ 18/08/2026 10:40 (GMT+7)

农业与环境部回答了公民对征地决定的疑问。

在政府电子信息门户网站上,公民提问:

2024年《土地法》第151条第1款第đ点提到,土地已获得有权机关的土地征收决定,但自土地征收决定之日起三年以上未执行的除外。

然而,在实践中,由于理解方式存在冲突,N.T. H先生(胡志明市)问道,“收回决定”一词被理解为对项目范围内所有地块的总体收回决定,还是根据收回顺序的具体单独收回决定,对每个地块、土地使用者进行明确的赔偿?

超过3年未执行回收,“未执行”一词如何理解?

投资方表示已完成40%,目前仍在实施,而不是“不实施”,尽管已经延误了20年。

民众认为,到目前为止,尚未对自己的土地做出具体的收回决定,也未有赔偿方案,因此不属于2024年《土地法》第151条第1款第đ项规定的情形。

如果职能部门认为该土地已获得整个项目的“共同收回决定”,同时根据投资者的进度报告确定该项目仍在实施,则可能导致不适用关于自收回土地决定之日起三年内未实施的情况的规定。 据民众称,这种理解可能会影响土地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并且与解决停滞项目中的困难和障碍的精神不符。

H先生反映了在应用2024年《土地法》第151条第1款d项时出现的实际问题,并建议有关部门考虑调整或,如有必要,提供具体指导,以便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应用。

农业与环境部对此问题的答复如下:

关于与“征地决定”相关的规定,在随附于2014年6月20日第30/2014/TT-BTNMT号通知的第10号表格中,规定了根据2013年《土地法》规定的征地决定样本。

在政府2024年7月30日第102/2024/NĐ-CP号议定书随附的附录01c号样本被修改为政府2025年6月12日第151/2025/NĐ-CP号议定书随附的附录II号样本47号样本,规定了根据2024年《土地法》规定的征地决定的样本。

因此,主管机关颁布的土地征收决定必须确保形式,内容符合土地法律法规。

据此,关于征地的决定将自...月...年...日起生效,这体现在关于征地的决定中。

关于2024年《土地法》第151条第1款d项的规定内容,目前农业与环境部被委以牵头制定和颁布《土地法》(修订版)的任务。

据此,该部将在制定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过程中进行研究,以协助主管当局审查和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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