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平省每月向基层安保力量提供高达300万越南盾的援助
宁平省——从8月7日起,参与基层维护安全秩序的队伍每月获得260万至300万越南盾/人的补助,以及其他许多福利。
宁平省人民议会刚刚颁布了第27/2026/NQ-HĐND号决议,规定了成立标准、维护安全秩序小组的成员数量;对参与该省基层维护安全秩序力量的人员的援助、培养和补贴水平。
根据决议,每个村、居民小组成立一个安全秩序保护小组,由组长、副组长和组员组成。
对于400户以下的家庭的村庄,以及550户以下的家庭的居民区,每个安全秩序保护小组将安排3名成员。
如果村庄有 400 多户,居民区有 550 多户,除了最初的 3 名成员外,每增加一半的家庭数量,则可以增加一名成员。
决议中一个值得注意的内容是规定对参与基层维护安全秩序的部队每月提供定期支持。
具体而言,维护安全秩序小组组长每月可获得300万越南盾/人;副组长每月可获得280万越南盾/人;组员每月可获得260万越南盾/人。
除了每月的定期援助外,参与该部队的人员还将获得70%的自愿社会保险缴费补贴,按农村地区的贫困户标准计算。
对于医疗保险,该省根据家庭医疗保险参与者的缴费水平,支持100%的医疗保险费用。 这笔补贴不适用于持有医疗保险卡的人。
决议还规定了在安全秩序维护力量根据主管机关的分工执行任务或在某些情况下被调动、动员执行任务时的补助标准。
从前一天22点到第二天早上6点,休息日、节假日或执行繁重、有害、危险的工作时,组长每小时可获得26000越南盾的报酬,副组长每小时24000越南盾,组员每小时22000越南盾。 报酬时间不超过300小时/年。
在山区、经济社会条件特别困难的地区、少数民族地区或国防重点乡级行政单位执行任务的,劳动日补助金增加45000越南盾/人/天。
宁平省人民议会的决议还规定了在执行任务过程中因疾病、事故、受伤或死亡而参与基层维护安全秩序的人员的待遇。
据此,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人,如果在执行任务期间因疾病、事故、受伤,按照主管机关的分工、计划,或在被调动、动员时,将获得100%的诊疗费用支持。
如果必须住院治疗,参与该部队的人员在治疗期间,每天还将获得12万越南盾的伙食补贴,直到健康状况稳定并出院。
对于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如果在执行任务过程中发生事故,将按照规定享受补助。 发生事故导致死亡的,亲属将获得9108万越南盾的丧葬费补助; 办理丧葬的人将获得2530万越南盾的丧葬费补助。
除了符合一般规定的服装外,基层安全秩序保护小组的每位成员还额外获得一件反光网眼外套。 实施各项制度的经费由国家预算根据现行规定和预算分级保障。
该决议自2026年8月7日起生效,同时取代了此前河南省、宁平省和南定省关于基层参与维护安全秩序的部队的制度和政策的一些决议。